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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镇康县住建局 作者: 时间:2024-03-22 15:13 点击率: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云环督字〔2021158)有关要求,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不规范,渗滤液存量大、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乡镇生活垃圾处置无序,存在收集不到位和处置能力不匹配的双重矛盾。乡镇生活垃圾简易焚烧或露天随意倾倒堆放现象普遍,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和生态环境质量。整改时限为202312月底,现已完成整改。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一是加大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水质监测,完善地下水监测设施建设,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严格按照监测规范日常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垃圾填埋场填埋作业、渗滤液处理、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等规章制度。二是镇康县垃圾填埋场现有日处理量10吨的渗滤液处理系统一座,现阶段针对渗滤液存量大的问题,渗滤液处理一体化设施有专人进行管理,定期进行回喷、进行简易中和处理,确保渗滤液系统运行正常;积极与上级沟通采购处理量50吨的渗滤液处理系统,彻底解决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三是配合行业部门做好乡镇“两污”工作的现场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2023121日,由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等单位派出工作人员对整改问题进行验收,认为整改措施有针对性,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达到验收要求,同意按程序上报组织验收。

如果对上述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121120231218日,共7个工作日)向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联系电话:08836630222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2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