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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解读


来源:镇康县商务局  作者:  时间:2024-04-0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临沧市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 年)


为加快临沧市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有效结合,实施数字赋能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商电发〔2021〕191 号)、《云南省“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云商发〔2021〕16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完整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任务要求,依托我市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大力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加快构建电子商务产业支撑体系,提升品牌竞争力,加快形成区域性电子商务协同发展新格局,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在产业政策、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引导支持作用,创建有利于电子商务及其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充分发挥企业在电子商务内贸、外贸发展中的主体作用,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

产业联动,示范带动。促进电子商务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推动电子商务与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协同发展。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

强化应用,促进融合。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领域,培育多元化电子商务应用体系,引入供应链发展模式。支持传统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联动发展,支持引进大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整合现有物流配送资源,加强实体门店及商贸流通领域供应链体系建设,创新商业发展模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三)发展目标

2025 年,全市电商经济实现蓬勃发展,产业布局更加优化,支撑体系更加完善,电商品牌知名度得到较高提升,数字赋能作用更加突出,行业整体竞争力明显增强。以电子商务示范创建为抓手,以市场主体培育为依托,不断壮大全市电子商务产业规模,力争临沧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 125 亿元,年均增速 20%以上;网络零售额突破 35 亿元,年均增速 20%以上;专业市场、商场、超市等传统商贸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 100%。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电商平台企业招引培育。依托县(区)电商中心,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企业在临沧落户设立电商物流、运营、结算等功能型总部,推动临沧市电商平台企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本地电商平台做大做强,支持本地电商企业(如云南丝路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凤庆田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耿马益农缘科技有限公司、云南苔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临沧抖音生活服务公司等)整合临沧市农特产品、旅游文化产品等特色优质资源,加强对接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完善电子商务仓储、配送中心、研发中心,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不断完善电商体系生态,打造市级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属地产业特色,发挥产业集群优势,用“园区+电商+产业”的方式至少建设 1 个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持续挖掘培育电商品牌,争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全市电商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促进电子商务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着力培育临沧市一批商业模式成熟的电商龙头企业,不断壮大电子商务产业市场规模。注重招商引资实效,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仓储物流(快递)企业。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支持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与昆明自贸区联动创新,探索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到 2025 年,活跃电商主体超过 12000 家,网络销售亿元电商企业 2 户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电商产业基地提质升级。探索建立促进电商产业园(企业、基地、中心)健康发展的工作机制,推进园区(企业、

基地、中心)持续高质量发展。围绕茶叶、坚果、核桃等高原特色产品,积极推进存量园区提质升级工作,支持各县(区)电商中心、电商园(企业、基地、中心)等在现有基础上健全完善、迭代升级,打造新一代电商产业园(企业、基地、中心)。积极打造新电商产业园区,谋划建设集企业聚集、数字化场景应用、高端人才培育、项目招引孵化、新模式新业态等多功能、多业态于一体的临沧新电商产业园(基地),引领临沧市电商产业集聚发展。到 2025 年,力争打造 1—3 家新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充分发挥临沧市区位、民族特色和资源禀赋等优势,鼓励直播电商、短视频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创新发展网络众筹、预售等产销对接新方式,促进本地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依托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优化农村电商设施功能和资源配置,广泛开展农产品市场开拓、资源对接、业务指导等服务,提升特色优质农产品上行效率。加大县域物流配送资源整合力度,积极引导物流、商贸、供销、邮政、快递等电子商务主体到乡村布局设点,打通农村电商末端网点,解决农村配送“最后一公里”阻梗问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邮政管理局,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企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升级。积极指导企业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参与各级质量、品牌奖评选活动,推动企业围绕品牌和服务质量双提升。培育一批“小而美”网络品牌,打造一批地方性、行业性、有知名度的电子商务公共品牌,构建公共品牌引领、企业品牌支撑的品牌互助新生态。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十大知名带货主播”“十大网络畅销品牌”“十大网红店铺”等评选活动,遴选一批电商直播达人,培育一批县域电商公共品牌,打造一批直播示范基地,带动电商产品品牌建设,提升电商产品品质。到 2025 年,力争培育 10 个以上县域电商公共品牌,培育20 名以上有一定知名度的电商直播达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电商与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全市制造业龙头企业打造行业级互联网平台,开展采购、产能、分销和售后服务等各环节资源整合与数据共享,打通产业链协同的信息“堵点”,建立企业全产业链共赢生态体系,开展“以销定产”“个性化定制”等新的生产方式,提升制造业企业运行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支持大型零售商场、专业批发(中心)市场、商贸物流企业等企业与电商机构对接,提升临沧市商贸流通企业对市场的反馈能力。发挥临沧民族特色、乡村振兴示范点和自然资源优势,依托茶叶、核桃、坚果等高原特色产品,加大直播电商、社交电商、文旅电商等新型电商应用力度,打造“电商+旅游”的智慧旅游新模式,促进临沧市旅游营销的智慧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电商供应链拓展。积极推进电商产业化发展,打通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品牌打造、线下网点和仓储物流配送等产业链各环节,建立完备的集货体系,提升电子商务与消费者对需求产品的对接频率效率。优化拓展市区实体门店产品销售、产品供应链管理、门店数字化应用、客户智慧化管理、精准化营销等功能,形成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的“近场电商”经营模式,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积极推动传统产业聚集区在电商平台上建设电商产业带,实现产业带内部企业数据驱动、资源高效整合和项目联动孵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构建高效的城乡仓配体系。积极引进国有物流企业,打造集电子商务、物联网、智能化分拣、结算支付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物流服务企业。加强县(区)电商快递物流资源整合,完善县(区)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物流分拨设施功能,改造乡(镇)村级物流服务站点设施,协同推进村级快递站点设置,构建由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县(区)电商物流分拨中心、乡(镇、街道)分拣站、村(社区)提取网点组成的四级城乡电商仓配物流网络,实现城乡货物下通上行的高效流转。结合各县(区)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改造以及新城新区建设,新建和改造升级一批集运输、仓储、加工、包装、分拨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配送中心,依托大型商超、批发市场、沿街商铺、社区商店,完善一批临时停靠装卸点等配套物流设施,推进智能提货柜、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等设施建设,构建主城区商贸物流配送网络体系。依托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县域商贸配送中心、乡商贸中心、农村商业网点建设,构建完善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到 2025 年,力争建成功能完善、运营高效的统仓共配示范点,同时指导引领全市服务下沉,形成开发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可持续发展的临沧乡村物流型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邮政管理局,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全面加强电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政校合作,研究建立临沧市电子商务专家人才库,协助行业部门开展人才培育、政策咨询等服务活动。积极落实临沧市电子商务人才战略,协同认定一批电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促进电商职业人才培训工作规范化。加强政府部门、驻地高校、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积极探索实训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培训机制。支持驻地高校、中职院校、社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平台企业等开展电商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素养。采取招引、分类认定、培育培训、强化赋能、引领服务等措施,全面加强电商人才队伍建设。到 2025 年力争培育互联网营销师(直播电子商务销售员)、电子商务师等电商职业技能人才 500 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建立完善的统计和监测体系。认真落实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统计报表机制。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鼓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联合第三方数据监测机构,建立临沧市内销、外销网络统计监测点,开展本地电子商务数据采集、监测、统计和分析, 推动建设本地电子商务数据库,形成临沧市电子商务数据分析报告,为推进临沧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依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动电子商务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不断强化绿色发展理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塑料污染治理、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要求,合法合规经营。引导电商企业积极应用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设备,建立健全绿色运营体系。鼓励电商企业继续采用低碳运营方式,提高线上线下协同工作效率。鼓励电商企业协同推进快递包装绿色供应链管理,减少快递包装用量,推进可循环包装应用,规范快递包装使用,积极引导绿色消费。通过示范创建、综合评估等工作,培育一批绿色电商企业,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环保技术应用、快递包装减量化循环化推广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规范企业发展行为。强化电子商务市场秩序整治,依法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坚持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多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共同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健全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强化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统一信用信息归集和公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积极发挥国有企业在产业发展的龙头作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组建企业联盟、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强化行业自律,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持续跟进完善示范创建。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自 2016 年起在全国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要求,持续跟进完善电子商务示范创建。支持电商园区实施功能改造升级、规范化建设等,助力临沧市国家电商示范园区(基地)创建。持续巩固拓展临沧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成果,支持有条件的乡(镇)村参加由政府、行业协会等机构组织的淘宝乡(镇)村(电子商务乡〈镇〉村)认定,跟进完善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深入发展。到 2025 年力争培育 1—2 家国家级、3—6家省级电商示范企业,积极争创国家电商示范城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电商行业交流合作。利用各种会谈、会议等交流平台,举办电商发展论坛、品牌展示等产业发展交流活动,推动资源对接利用,展现临沧电商产业良好发展形象。组织企业参加进博会、南博会、边交会等国际性会展活动,展示临沧市优质产品,帮助企业寻找合作商机、拓展客户资源,扩大临沧市电商品牌的国际影响力。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参与、开展电商直播带货大赛等活动,促进临沧市电商新模式新业态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金融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电子商务行业的融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债券、政策性金融工具、专项资金等金融支持。鼓励社会各类风险投资等基金支持电商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市直相关部门要谋划好电子商务项目,积极争取与商贸、供销、邮政快递等电商行业发展相关的专项资金,支持电商高质量发展。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激励电商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共同促进电商行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落实国家税收减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增值税、所得税的政策等,支持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协同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横向协调和纵向联系,推动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推进措施,做好电商示范单位的推荐、申报和审核管理,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合力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各县(区)、各类电商产业园区及电商企业服务平台作用,为电商企业提供注册孵化、政务服务代办、电商平台对接、法律咨询、税务办理、知识产权迁移、消费者维权处理等全方位服务,各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全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三)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电商企业生产端和消费端连通优势,进一步加大对消费领域电商主力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线上线下联动的电商发展良好氛围。


  
附件【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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