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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突出重点,确定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单位。在农村、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窗口服务行业和卫生系统等7个领域确定20个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重点单位,其中11个市级示范点、9个县级示范点。并按照“抓创建、树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的原则,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县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是明确目标,细划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标准。围绕“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工作成效明显、示范效应显著、人民群众公认”的目标,把党建示范点建设标准细划为“十个一”,即有一个坚强的领导班子、有一支模范的党员队伍、有一个健全的活动场所、有一个明晰的工作规划、有一笔有保障的工作经费、有一套规范的工作制度、有一个形式新颖的工作载体、有一条独具特色的工作经验、有一个动态的党务公开栏、有一份翔实的创建工作材料。逐条对照,逐项研究,逐个落实。 三是创新手段,强化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措施。各级党组织把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县委组织部按照“1+2”的形式,派出专人联系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一般干部每人联系2个党建示范点,深入对创建情况进行经常性地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基层党委也指定专人联系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党建示范点建设单位由专人负责示范点建设工作,力争今年8月初在沿路、沿边、沿线抓出一批上档次、上水平、树得起、叫得响、推得开的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伍朝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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