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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尾镇为火烧桥菜农发放污染补偿金
添加时间:2008年08月04日

凤尾镇通讯员  李元兰 李晓勇报道

     近年来,因芦子园矿区、天生桥矿区的矿产资源开发力度越来越大,矿区生产用水及大量洗矿水流入下游,导致凤尾镇火烧桥村民小组的蔬菜种植基地受到严重污染,给菜农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此事引起了县委、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责成鸿俊公司对受灾农户2008年度的所有损失进行一次性补偿。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7月29日,凤尾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领导到凤尾社区组织社区及芦子园负责人以菜地800元/亩;玉米400元/亩为补偿标准,对菜地受污染的农户发放污染补偿资金。菜农们先后来到凤尾社区领取补偿金,对政府的做法表示感谢,并表示会用好这部分钱安排好生产,生活。(同期声 火烧桥种菜农户李老根  我代表人民群众感谢人民政府各级领导,这次为了我们洪水污染问题,也基本上是帮我们解决了一部分当前的困难,感谢人民政府,谢谢!)

    据了解,此次发放污染补偿共涉及农户87户,蔬菜种植基地213.57亩,共补偿资金169860元。补偿资金分别由鸿骏公司补偿10万元,县财政下拨698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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