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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上午和18日下午,最高法院、省高级法院先后召开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视频工作会议,镇康县法院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全院干警通过视频收看了会议实况。 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会议上,辽宁、上海、江苏、福建、四川五省市高院院长就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成果和经验分别作了交流发言,他们的工作可概括为:方向明、思路清、措施实、成效好。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从国际形势、国内形势、法院工作三个方面做了分析,并从十个方面强调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目前法院工作中的重要性和指导性。要求全国法院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中,引导广大干警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这些重要理念和观点,进一步深化研究、深化教育、深化实践,努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会议上,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就云南法院司法理念、司法观念、司法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对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全省法院干警要有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对云南法院的特殊重要性,并且活动的开展一定要有针对性,注重实效性。 视频会议结束后,镇康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辉银就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作了进一步的部署和安排:一是要高度重视,端正思想,深刻领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真正从思想上解决司法权从何来、为谁所用的问题;二是要结合镇康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开展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把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上来,用推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教育活动的成效;三是要加强领导,强化监督,按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四是要加强信息撰写上报工作,切实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 (县人民法院 张学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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