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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央、省、地、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调研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归口管理全县统一战线工作。 2、结合县情,制定、组织、指导实施全县统一战线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 3、联系本级政协、工商联等统战人民团体,党外干部和各族各界无党派代表人士,受县委委托通报情况,传达党的方针、政策,分析掌握统战人士思想动态,反映其意见和建议。 4、贯彻落实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党外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制度,措施,发挥其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5、负责主办乡科级党外干部,党外 人士的政治安排和统战人民团体人事安排,指导有关团体搞好自身建设,支持他们的工作;提名建议非党干部的实职安排;负责特约人员推荐选聘,了解掌握党外干部和民主人士的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内部关系。 6、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一线工作。负责联络我县在台(港、澳)及海外的同乡会,社团和代表性人物,做好接待,宣传工作和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7、负责掌握全县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监督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参与研究知识分子政策,反映知识分子情况,培养、选拔、举荐 党外知识分子。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了解掌握有关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参与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举荐工作,联系宗教界重点人士,参与重大民族宗教问题的决策,协调处理民族宗教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边疆的社会稳定。 10、完成县委、政府和省、地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设2个职能办公室,即综合办公室、对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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