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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镇康县统计局的主要行政职能是: (一) 负责组织实施县委、县人民政府,省、地、地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计划,统计现代化建设和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领导重大县情县力调查,负责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和统计热潮,审查和审批各乡镇,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统计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 搜集、整理、提供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政府及全社会提供决策、咨询建议。 (四) 统计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五) 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计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库网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 (六) 统计管理全县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组织和管理全县统计上岗、职称、资格培训、考试等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统计事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 管理省、地统计局下达我县的农村调查工作,领导和指导省属、中央事业的统计工作。 (八) 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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