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频道
| 本地新闻 | 市内新闻 | 市外新闻 | 党建工作 | 招商引资 | 乡镇简介 | 部门导航 | 推荐企业 | 民族文化
当前位置:镇康县政府网 >> 市外新闻 >> 正文 
我省排查农村绝对贫困人口 200余万人年内可享“农村低保”
添加时间:2007年03月21日

    19日,省民政厅副厅长王树芬向记者透露,年内,我省200余万名处于国家绝对贫困线(年人均纯收入693元)的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将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范围,享受相应待遇。据悉,相关部门正在对全省农村特困群众进行重点排查,以期尽快准确掌握全省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稍后将转入保障资金测算。

    三类特殊困难成员将受保障

    王树芬表示,省政府已将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列为今年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并召开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大体上,我省农村低保主要保障因残丧失主要劳动能力的农村困难家庭成员、因病丧失主要劳动能力的农村困难家庭成员及因各种原因形成的群众公认的生活常年贫困的特殊困难成员。

    标准不低于国家绝对贫困线

    她强调,省政府虽未确定实施方案及具体时间,但此项工作已经进入倒计时,并已开始分步行动:首先,科学合理地确定保障对象,确保应保人口一个不漏,不该保障者一个不进,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真正需要关爱的贫困群众手中;其次,科学合理地确定保障标准与补差水平。国家民政部明确规定,农村低保标准不得低于国家绝对贫困线,初步调查表明全省现有绝对贫困人口200余万名,需要筹集巨额保障资金;第三,建立比较完善的资金筹措及管理办法,确保低保资金来源及安全;最后,建立科学简便且群众公认的操作程序。省里初步考虑采取“一卡通”形式发放低保金,以防贪污、挪用,从而保障农村低保制度科学实施。

    “三审”“三榜”决定保障对象

    为保此项制度公开、公平和公正,省级相关部门每年将反复数次进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调查核实,确定保障对象必须经过“三审”(村民小组评议审查、乡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进行“三榜”公布(村民小组张榜公布评议结果、村委员张榜公布审查结果、县民政部门张榜公布审批结果)。

    据悉,民政、扶贫、财政、统计等相关部门正在对全省农村特困群众进行重点排查,以期尽快准确掌握全省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稍后将转入保障资金测算。

    王树芬坦言,云南经济欠发达,确保年内实现农村低保,困难可想而知,承担此项工作的民政部门压力非常大,其中最大的压力来自于资金筹措。她介绍说,除积极地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外,省政府也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农保资金列入预算,同时要求州(市)、县各级按相应比例配套筹集资金。

                    (春城晚报)

 

 

上一篇:我省新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开始
下一篇:没有了

 

 

 

Copyright © 2006-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镇康县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