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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添加时间:2007年04月06日

省政府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面对当前严峻的火情形势和艰巨的防扑火任务,省政府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抓好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薄弱环节,努力提高森林火灾防控水平和应急能力,真正做到防火宣传教育全面到户、防火责任落实全面到人、野外火源管理全面到点、巡山护林执勤全面到岗、防扑保障措施全面到位,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

  通知指出,入春以来,我省受平直西风气流和高压脊的影响,持续晴空少雨,气温急剧回升,旱情日趋严重,大部地区森林火险等级较高。

  一些地方火情火灾不断发生且发生时段集中、地点敏感、扑救极为困难,凸显历史罕见的森林防火严峻形势。截至4月2日,今年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288起,受害森林面积1200多公顷。特别是自3月1日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以来,发生森林火灾220起,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次数上升27.2%。

  通知要求,面对极为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各级各地要统一认识,准确把握森林防火形势。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我省雨季开始期较往年稍偏晚,雨季前,全省大部地区气温偏高,将有初夏干旱出现,全省大部分林区将维持4-5级的高危火险天气。加之清明节及五一节前后,祭祀、春游、春耕生产等都将进入高峰期,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疏漏和懈怠,务必集中精力,采取最严格的措施,坚决打好戒严期关键时段森林防火攻坚战。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各级政府必须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和统一指挥,协调解决好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工作经费、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等问题;必须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机制,层层把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地块责任和包片责任落实到林区基层,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防火一线;实行森林火灾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对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发生火灾情况不报告而贻误扑火战机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导致重特大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通知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超常规措施,以火源管理为中心,千方百计管住管死野外火源,别是清明节、五一节期间,要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大巡护密度等,切实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同时,各地要立即组织一次森林防火工作大检查、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全面检查并消除火灾隐患,防止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进一步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使森林防火基本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群众防范火灾的应急避险和自救能力。通知还要求,森林防火戒严期,各级政府相关领导要坚守岗位,各级防火办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双班双岗工作制和重要火情火灾日报制度,确保火情信息和政令畅通,确保森林火情火灾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置。各地要结合当前森林火情火险特点,进一步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充分做好扑火队伍、扑火经费、扑火物资和信息管理、通讯联络、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一旦发生火情,坚决″打早、打小、打了″,力争将森林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夺取今春森林防火工作的最后胜利。

 

                                                来源: 云南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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