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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执法检查
―――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执法检查
为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效实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执法检查,7月18日到20日,市人大常委会巡视员俸国兴一行六人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自彬、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中祥及县人大法工委、公安局、交通局、养护段等领导的陪同下,对我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了执法检查。 7月18日下午,检查组对我县忙丙至南伞段公路沿线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7月19日全天检查了县城及南伞口岸交通管理工作情况,并分别到县交警大队、农机监理站、养护段、运政所、驾驶培训基地、学校等各职能部门进行检查,听取了工作开展情况。 7月20日上午,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培林关于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李康心参加了会议。 通过检查,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六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强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作;三是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建设;四是进一步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源头管理,完善制度建设;五是进一步加强车辆和驾驶员工作管理;六是进一步加强公安交警部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
镇康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常委会议于2007年7月26日在人大四楼会议室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07年度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关于2007年度上半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自彬主持了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中祥、李兆伟、杨正发、李文娟、马余庆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 县委副书记、县长尚东红,县政协副主任李德荣,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院长,县人大各委室负责人,县政府有关各局办负责人等列席会议。县委副书记赵金祥到会指导。 (人大办 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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