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圆满完成选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党委决定的方式,严格把关,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选派的驻村干部的基本情况认真审核,按照省级5%、市级15%、县级50%、乡镇级30%的比例要求,我县分配情况是省委4人、市委10人、县委37人、乡镇22人。至2007年3月19日,全县选派的73名社会主义新农村指导员全部进村入驻,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镇康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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