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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企业(个体):
为确保我县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信息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实时性,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0号《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第57号《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及云组代管发〔2011〕4号《云南省组织代码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1年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度验证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自2011年3月1日至7月31日开展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集中年检和到期换证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年检、换证范围:
凡2010年年底以前颁发的代码证书均需参加到期年检,在2007年底以前颁发的代码证书,在参加年检的同时办理换证事宜。
二、年检、换证所需材料:
(一)成立文件 1.机关提交机构编制主管机关批准成立有效批文或三定方案A4幅面复印件; 2.事业单位提交经机构编制主管机关今年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A4幅面复印件; 3.企业提交已参加今年工商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A4幅面复印件; 4.民间组织提交今年民政部门年检合格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A4幅面复印件; 5.其他组织机构提交今年参加相关部门年检合格的有效证件正、副本原件及A4幅面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印在同一面),(其中:港、澳人士提供港澳通行证、台湾人士提供台胞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军人提供军官证); (三)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印在同一面); (四)单位公章(公章与相应证件的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所有正、副本; 备注:分支机构还需要提供上级主管机构在有效期的相应批准成立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以上要求提供的复印材料必须清晰,不能有黑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必须居中,如达不到要求,将不予办理。
对未按规定参加年检和到期没有按规定换证的组织机构,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年检、换证相关费用:
年检过程中,如果代码证书上的信息(机构名称、机构类型、法人、单位地址)没有改变,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任何一项改变,则需要变更重新打印证书。一旦涉及重新打印证书的、需缴费108元(正本10元、副本8元、技术服务费90元)。
四、年检、换证地点 镇康县便民服务中心质监局办公点(南伞国门路43号)
联系人:字国秀
联系电话:0883-6633365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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