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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实行“三个最严厉” 健全完善脱贫摘帽监督执纪问责机制


来源: 作者:镇康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8-11-16 10:30 点击率:

  近期,我县切实采取“三个最严厉”健全完善脱贫摘帽迎检冲刺的监督执纪问责机制,用最硬的作风、最严的纪律抓实脱贫攻坚工作,为确保顺利通过脱贫摘帽迎检保驾护航。

  一是实行最严厉的考勤。冲刺期间,每月所有包乡(镇)县委常委必须确保20天以上时间在乡(镇),包行政村处级干部每月确保驻村20天以上;挂包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到派驻队员所在村3次以上;包自然村组干部工作关系与原单位脱钩,每月可休假4天,其他时间必须在所包自然村组。所有干部除非常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一律报包行政村处级领导审核后再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二是实行最严厉的督查,实现督查全覆盖。督查坚持“严”字当头,一查人在不在岗,二查请销假情况,三查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四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五查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群众反映。三是实行最严厉的追责。综合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政务处分、经济手段等方式,受到追责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该单位干部职工从追责当月起一年的绩效工资。通过实打实追责,把监督执纪“杀威棒”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既要对事,更要对人,要为作风正、干事实的人撑腰鼓劲,给作风漂浮、不干实事的人以惩戒,给全体干部以警示,真正树清风、驱邪气,促进压责任、转作风。(李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