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纪委制定出台了《镇康县国家公职人员禁酒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要求,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饮酒;严禁在社会公共场所聚众饮酒;严禁用扑克牌等工具组织不同形式赌酒;严禁在公务接待、招商引资、民风民俗等特殊场合中发生劝酒、压酒、逼酒等不文明行为;严禁其他有损国家公职人员形象的饮酒行为。《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各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细化了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切实加强了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折射了政府部门对公职人员严管不懈的决心,是顺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必要“进化”。广大公职人员应不断提高纪律规矩意识,严格遵循“禁酒令”,切莫“饮酒误事、饮酒误己”。(宣传部 高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