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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南伞口岸在“防疫情、保通关”的双重压力下努力稳外贸促增收


来源: 作者:镇康县商务局 时间:2022-03-31 20:56 点击率:

根据《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强常态化下口岸(通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应疫指发〔2022〕3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镇康县南伞口岸坚持“把人管住、保货畅通”和“人货分离、分段运输、封闭管理”的原则,确保南伞口岸安全有序运行,在筑牢疫情防控底线的前提之下,采取系列措施稳外贸。

一、严把严控,规范外贸秩序

根据镇康县疫情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出镇康县辖区人员管控的通告 》(17)号文件要求,严格把关外贸企业出入县证明,外贸企业货物运输需出入县的必须进行完整外贸企业备案登记,确定为商务部门监管范围内合法合规的进出口贸易企业才允许开具出入县证明,正常开展对外贸易工作。

二、人物同防,落实闭环管理

根据《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跨境货物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应疫指办发﹝2020﹞40号)文件关于:从事跨境运输的企业和车辆必须具有国际道路运输资质的要求。镇康县严格执行跨境货物运输规定,引入具有国际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从事跨境运输,目前我县仅有云南中魏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质参与跨境货物运输,运输企业单一,不利于扩大外贸增强口岸通关,今后将继续引入有资质的企业参与南伞口岸跨境货物运输业务。

三、优化模式,规范货物接驳

根据《镇康县南伞口岸闭环管理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按照“人货分离、分段运输”原则,对跨境运输段采取全封闭管理,在双方口岸海关监管场所之间划定封闭跨境运输区域闭环式“点对点、一站式”转运和非接触式交接,划定口岸疫情管控闭环区,对跨境货物和跨境运输车辆实行严格的闭环管理;并对出入境货物采取接驳管理,有货物接驳企业对驳货场和驳货工人采取严格的闭环管理措施,严禁驳货工人随意出入货场。

四、突出创新,加速互市改革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为推动镇康边民互市贸易落地加工加快创新发展,不断提高边民收入,增加村集体经济,切实做到南伞口岸边民互市“真边民、真交易、真结算”。一是确定边民互市贸易交易主体必须是户籍在镇康县抵边村的边民,任何企业和法人组织不得参与边民互市。二是规范边民互市合作社“代理货物申报”服务费提取比例,互市合作社服务费提取比例暂定不得超过2%(每票160元,其中边民收入50元、边民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30元、合作社运营管理收入80元)。二是提高边民“代理申报”收入标准,边民申报收入确定为每票50元。三是提高边民所在村集体经济管理边民参与互市收入标准,确定村集体收入为每票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