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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规范行为进行监督的倡议


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  作者:镇康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03-02 21:38 点击率:

镇康县广大居民群众: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督促全县广大居民群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向广大居民群众发出对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规范行为进行监督的倡议,具体方法如下:

  监督对象: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规范的全县干部群众。

  监督内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的;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擅自外出、聚集的;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的;疫情防控期间,在家庭住所开设辅导班、棋牌档、麻将室,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等行为的;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的;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的;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疫情期间,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乱扔口罩、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等的;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的;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其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反映方式:通过微信识别镇康县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监督程序二维码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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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将及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处理。望广大居民朋友积极参与,为全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镇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