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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防控分区管理区域的通告(第53号)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3-22 17:06 点击率:

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经专家组综合研判,镇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3月22日起,调整辖区疫情防控分区管理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分区管理区域

(一)增设1个封控区:增设镇康县南伞镇户育村大寨自然村上片区(东至熬硝洼,南至东风寨水井洼,西至大寨自然村活动室,北至洼子寨界线)为封控区。

(二)增设2个管控区:增设镇康县南伞镇户育村东风组、洼子寨组及勐堆乡勐堆农贸市场为管控区。

(三)保持原定防范区:保持2022年2月25日镇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41号通告划定的防范区不变。

二、分区分类管控措施

(一)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做到足不出户。

(二)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管理措施。对因生病就医等特殊情况需外出人员,必须由管理人员严格审核登记,逐级审批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措施。居民居家时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接触,落实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三)防范区:继续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执行“严进严出”措施,防范区内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离开本县,确需就医、特定公务等情况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特此通告


镇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