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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2022年度拟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中小微企业公示(第一批)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6-02 18:11 点击率: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 2022 年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1 号)要求,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2年(含)以上的统筹地区,2022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累计出现 1 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的地区(以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为准),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实际参保缴费职工500 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范围最小到县(市、区)级为单位,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按照该参保单位2022年所在地区首次出现中高风险疫情上一个月参加失业保险实际缴费人数直接发放补助。

根据《镇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划定疫情防控中风险地区的通告》(第42号),镇康县首次出现中风险疫情时间为2022年2月。通过系统筛选,2022年1月,镇康县有镇康南华南伞糖业有限公司、镇康水泥建材有限公司、镇康县鸿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临沧鸿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106户中小微企业2218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经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给予镇康南华南伞糖业有限公司、镇康水泥建材有限公司、镇康县鸿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临沧鸿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106户中小微企业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1109000元(拟享受补助名册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62日至202269日),公示期内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向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883-6630470、6630476、13987015773

联系人:裴治朝   蒋建玲

联系地址: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