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注销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下列社会团体准予注销登记,现予公告。
社团名称:镇康县法学会
法定代表人:蒋正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924****4305**
该社会团体原登记证正副本及印章自公告之日起作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上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印章及社团证见公告后15日内提交县民政局。
中共镇康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