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根据镇康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重大决策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决定举行《镇康县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暂行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镇康县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意见、建议。
二、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17名,其中:
(一)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5名;
(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4名;
(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1名;
(四)熟悉听证事项的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4名;
(五)法律工作者1名;
(六)听证机关认为应当参加的代表1名。
三、听证监察人
听证监察人员由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各委派1人参加。
四、听证旁听人员
听证旁听人员,由听证组织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定。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镇康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镇康县林业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采取现场、信函和网上报名三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镇康县林业局;
联系人:陈世兵
联系电话:0883-6630234
信函寄至:镇康县林业局;
网上报名邮箱:zkxlyj@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6月2日下午17:30止。
特此公告
镇康县林业局
2015年 6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