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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奖励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来源:镇康县 作者:  时间:2014-10-14 08:51 点击率:
根据镇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镇康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奖励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镇康县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办法》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4年10月21日(星期二)9:00-12:00在镇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李正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蔡寅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局长)
沙正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稽查大队大队长 镇康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
(三)听证监察人
穆林丽(中共镇康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副书记 监察分局局长)
刘文芝(县政府法制办 )
(四)听证公证人
郭世芳(公证员) 字绍贤(公证员)
(五)听证代表
1、利害关系人代表
李卫东(镇康县财政局 科员)
袁  江(镇康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所长)
陈永庆(镇康县工商局 规范股股长)
鲁志光(镇康县农业农村局)
周兰昌(镇康县教育局 安全(营养)股股长)
李贵文(南伞海关 综合业务科科长)
代华栋(镇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稽查科科长)
周仕华(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副局长)
阿金琴(镇康县环境保护局 副局长)
刘中华(临沧检验检疫局南伞办事处)
谷建军(镇康县粮食局 副局长)
陈宏清(镇康县公安局 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杨子翠(镇康县南伞镇新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支部书记、主任、新城社区人大代表)
3、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唐文仙(镇康县人大教工委主任)
骆  军(镇康县政协提案委主任)
4、熟悉听证事项的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代表
张  文(镇康县康仁药业有限公司 经理)
罗  艳(临都酒店 食品安全负责人)
5、法律工作者
董贵玲(镇康县人民法院 党组成员、审管办主任)
6、应当邀请的其他代表
朱盛斌(镇康县宏达中医院 院长助理)
(六)旁听人员
李江华(镇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
尹  柱(镇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械股股长)
王金良(镇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股股长)
三、其他事项
(一)报到时间:2014年10月21日上午8:00——9:00.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听证相关材料,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特此公告



                                   镇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