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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二0一四年(G第三期)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14-05-09 05:20 点击率:
镇产权交易告[2014]0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镇康县人民政府(镇政复〔2014〕56号文件)批准,镇康县国土资源局委托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竞买资格及要求:
镇康县坑卡河哈里水电站建设项目用地位于镇康县南伞镇白岩村、哈里村。
1.宗地编号: 2014GP-011号,面积:0.3245公顷,四至界限以勘测定界图为准;土地开发程度:未平整;土地用途:水工建筑用地;出让年限:50年;规划容积率≥0.6 ;建筑密度≤40% ;绿化率≥ 40% ;建筑高度:11米;土地使用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动工及竣工时间: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该地块起始价为53.2148万元,成交价款包含每平方米20元耕地占用税;加价幅度为5元/平方米一次;竞买保证金为10万元。出让成交价款的缴纳办法:自成交确认书签订次日起60日内缴清,其中出让成交价款的50%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次日起30日内缴清。
2.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有意竞买人须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在临沧市内注册且注册资本在壹佰万元以上(含壹佰万元);公司类型为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建设、经营镇康县境内坑卡河哈里水电站及其他电力产品销售。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四、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及要求:
1.获取挂牌文件、提交申请及交纳保证金时间:2014年5月9日至2014年5月28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14年5月28日16时30分。)
2.挂牌报价时间:2014年5月29日8时00分至2014年6月11日16时30分。
3.现场竞价时间:2014年6月12日9时00分。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4年5月28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截至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在纪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局等单位的监督下用举牌报价方式进行,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康县泰和路96
号)、镇康县国土资源局(镇康县泰和路旁)
联 系人: 杨金香  左艳菊  彭金芳
联系电话:0883-6634937(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883-6630937(镇康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单位: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账号: 8200005796895012



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