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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年检和到期换证的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02-11 04:59 点击率:
尊敬的各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企业(个体):
为确保我县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信息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实时性,根据《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令第110号)及《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57号)的规定,我局决定自2013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集中年检和到期换证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年检、换证范围:
凡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所有机构,均应参加2014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定期审查,在2010年底以前颁发的代码证书,在参加年检的同时办理换证事宜。
二、年检、换证所需材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定期审查申报表(现场领取或从网站http://www.ynbz.net下载);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所有副本及IC卡;
(三)批准成立证书或文件:
1.机关提交批准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2.事业单位提交当年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提交当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民间组织提交当年年检合格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组织机构提交当年年检合格的有效证件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分支机构还应提交上级主管单位在有效期内通过上一年度定期审查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印在同一面),其中:一般公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港、澳人士提供港澳通行证、台湾人士提供台胞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军人提供军官证、士兵证(或身份证);
(五)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印在同一面);
(六)单位公章,公章与相应证件的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公章不能外带的请在云南省标准化服务信息网上(http://www.ynbz.net)下载组织机构代码定期审查申报表,加盖公章。
以上复印件均为A4幅面纸张,当年办理的代码证书不需要定期审查。
备注:以上要求提供的复印材料必须清晰,不能有黑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必须居中,如达不到要求,将不予办理。
对未按规定参加年检和到期没有按规定换证的组织机构,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年检、换证相关费用:
年检过程中,如果代码证书上的信息(机构名称、机构类型、法人、单位地址)没有改变,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任何一项改变,则需要变更重新打印证书。一旦涉及重新打印证书的,需缴费108元(正本10元、副本8元、技术服务费90元);如办理IC卡的(自愿原则),需缴费40元/卡。
四、年检、换证地点
 镇康县政务中心质监窗口(镇康县南伞镇泰和路96号)
联系人:李东晓
联系电话:0883-6633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