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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镇政征预公告〔2023〕3号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3-29 21:42 点击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镇康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南伞、白岩村民委员会。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4.9209公顷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3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4日开始由镇康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及“两违”建筑,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土地位置示意图


2023年3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