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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预公告-镇政征预公告〔2023〕4号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4-07 09:54 点击率:

土地征收预公告

镇政征预公告〔202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镇康县2023年度第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镇康县南伞镇南伞村民委员会街子队村民小组白岩村民委员会白岩一村民小组、白岩二村民小组、硝厂沟村民小组红岩村民委员会刺树村民小组、红岩四组村民小组,共1个乡镇3个村民委员会6个村小组,共16宗地。(详见拟征地项目用地地理位置示意图)。

征收面积:拟征收镇康县集体土地6.2584公顷。

用途:基础设施、商业用地、工矿仓储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3422日至2023425日由镇康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本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镇康县2023年度第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拟征地示意图



                                                                                镇康县人民政府 

202347日      

镇康县2023年度第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拟征地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