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不断提升防空和防灾意识,根据《临沧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临减办发〔2023〕2号)要求,镇康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9∶15在镇康县主城区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3年5月12日上午9∶00—9∶15。
二、鸣放信号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紧急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灾情警报:鸣15秒,停15秒,反复6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四)解除警报:一声长鸣,连续鸣3分钟。
三、相关要求
此次鸣放防空警报是依法组织开展的鸣放活动,无任何空情、灾情发生,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各单位要做好干部群众思想工作,确保鸣放期间秩序正常和社会稳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鸣放活动造谣滋事,扰乱社会秩序,违者将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