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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关于“临沧市历次巡视、督察、检查反馈仍未完成整改问题”整改县级验收情况的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2-24 17:27 点击率:

镇康县关于“临沧市历次巡视、督察、检查反馈仍未完成整改问题”整改县级

验收情况的公告


根据《临沧市历次巡视、督察、检查反馈仍未完成整改问题清单》反馈,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中存在“临沧河(湖)长制责任压实不到位,部分基层河(湖)长、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履职有差距,河湖“清四乱”排查整治不彻底,宣传引导力度不够。”的问题,经过县级组织整改,2023年2月23日开展了县级验收,现将验收情况公告如下。


镇康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附件1

自查自验情况表

自查自验组织单位:镇康县人民政府                         验收日期:2023年2月23日

环境问题

临沧市历次巡视、督察、检查反馈仍未完成整改问题清单第十二项:临沧河(湖)长制责任压实不到位。

整改时限

2022年底

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河(湖)长制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河(湖)长、河长办、河(湖)长联系部门、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确保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地见效、形成“闭环”。

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1.严格执行《镇康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县级会议制度》等五项制度和四个办法,为积极推进解决我县河湖长制工作中存在的工作职责不明确、履职方式不明晰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履职行为,提升履职效能,印发了《镇康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通知》(镇河组办字〔2022〕4号),2021-2022年,县级河(湖)长巡河共计300次,乡镇级河(湖)长巡河共计2127次,村级河(湖)长巡河共计3343次;2021-2022年,年镇康县各级河湖长共计召开河湖长会议69次。

2.我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积极有序开展,2018年“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台账内的45项“四乱”问题已全部销号,销号率为100%,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对新出现的“四乱”问题“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

3.2021年以来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的发布和推送信息7余条,组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宣传活动7次,共组织举办了河(湖)长制工作培训4期次,宣传效果显著,公众参与河(湖)治理热情不断提高,目前,已招募义务巡河志愿者20名。

整改方案编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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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镇康县人民政府

组织审核单位

临沧市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

措施1:以“五个制度”和“四个办法”为总抓手,全面压实责任。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2020年修订印发的《镇康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县级会议制度》、《镇康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县级信息共享制度》、《镇康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县级信息报送制度》、《镇康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督察制度》、《镇康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镇康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县级河(湖)长巡查办法》、《镇康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县级部门联合执法办法》、《镇康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县级工作督办办法》、《镇康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办法》,确保各级河(湖)长、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尽职履责,避免河(湖)长“只挂帅不作战”,坚决杜绝各级河(湖)长中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切实做到“守河有责、护河担责、治河尽责”。

责任单位

镇康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

2022年底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þ

其他情况:无

措施2:多措并举,彻底整治河湖“四乱”问题。制定印发了《镇康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2021年度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镇河组办字〔2021〕3号),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创建卫生县城”行动为抓手,不断巩固前期工作成果,持续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并及时开展整治行动,确保“四乱”问题不反弹;同时,将清理整治重点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对新出现的“四乱”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责任单位

镇康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

2022年底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þ

其他情况:长期坚持

措施3: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河(湖)长制工作成效宣传报道,发挥正面导向作用;河(湖)长制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加强河湖保护治理工作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参与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

镇康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

2022年底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þ

其他情况:长期坚持

环境违法行为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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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办理情况


责任追究

¨þ

责任单位


办理情况


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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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链接

http://www.ynzk.gov.cn/info/1019/15329.htm

http://www.ynzk.gov.cn/info/1019/16090.htm

群众满意度调查

☑否□

责任单位

镇康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调查情况

向沿河、水库周边居民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为满意。

自查自验结论及签字

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县级验收签到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