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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镇康县 作者: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6-30 17:42 点击率:

2023年上半年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公告中,涉及我县6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镇康县南伞旺旺购物广场销售的铧玉牌山椒脆竹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4月18日,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镇康县南伞旺旺购物广场销售的山椒脆竹(商标:铧玉+图形、规格型号:100克/袋、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2-11-25:标称生产企业名称:重庆市华银山野菜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SBJ23530000730453602ZX,并委托云南孚尔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经检测,该批次山椒脆竹的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铧玉牌山椒脆竹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你超市履行了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非其主观故意,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罚:不予行政处罚;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铧玉牌山椒脆竹产品60袋。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不罚〔2023〕29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生产企业使用二氧化硫所致。

整改情况:该店已提交整改报告,表示以后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对经销商,生产商加大审核。严把质量关,查验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索证索票齐全。

二、镇康县南伞大东汇精品生活超市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2日,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镇康县南伞大东汇精品生活超市销售的香蕉(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3-03-21)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DBJ23365033006,并委托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经检测,该批次香蕉腈苯唑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蕉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你超市履行了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非其主观故意,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不罚〔2023〕30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种植环节过量使用腈苯唑所致。

  整改情况:该店已提交整改报告,表示以后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出库时做好相关记录。对经销商,生产商加大审核。严把质量关,查验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索证索票齐全。

三、镇康县惠民鲜果店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3日,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镇康县惠民鲜果店销售的香蕉(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3-03-22)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DBJ23365033050,并委托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经检测,该批次香蕉腈苯唑、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蕉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你店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非其主观故意,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不罚〔2023〕60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种植环节过量使用腈苯唑、吡虫啉所致。

  整改情况:该店已提交整改报告,表示以后严格筛选供应商,供应商资质必须齐全,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并做到及时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出库时做好相关记录。

四、镇康县南伞丽萍副食店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3日,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镇康县南伞丽萍副食店销售的香蕉(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3-03-22)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DBJ23365033057,并委托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经检测,该批次香蕉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蕉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非其主观故意,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不罚〔2023〕61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种植环节过量使用吡虫啉所致。

整改情况:该店已提交整改报告,表示以后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出库时做好相关记录。对经销商,生产商加大审核。严把质量关,查验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索证索票齐全。

五、镇康县南伞镇文明新村农贸市场67-68号摊位彭津津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2日,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镇康县南伞镇文明新村农贸市场67-68号摊位彭津津销售的香蕉(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3-03-20)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DBJ23365033022,并委托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经检测,该批次香蕉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蕉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非其主观故意,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不罚〔2023〕62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种植环节过量使用吡虫啉所致。

整改情况:该店已提交整改报告,表示以后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学习。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出库时做好相关记录。严把质量关,查验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索证索票齐全。

六、镇康县南伞鸿瑞特产店销售的苦荞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0日,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镇康县南伞鸿瑞特产店销售的苦荞酒(规格型号:散装、酒精度50%vol;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2-06-23: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景谷柳家酒庄)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SBJ23530000730453113ZX,并委托云南孚尔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经检测,该批次苦荞酒的甲醇项目不符合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及其配制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苦荞酒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当事人履行了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非其主观故意,且未造成明显人身危害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不罚〔2023〕63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生产环节工艺处理不到位所致。

  整改情况:该店已提交整改报告,表示以后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做好相关记录。对经销商,生产商加大审核。严把质量关,查验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索证索票齐全。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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