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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一期(生活垃圾处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一次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7-19 09:27 点击率:

镇康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一期(生活垃圾处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项目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镇康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一期(生活垃圾处理)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镇康县勐堆乡勐堆村

资:7500万元

项目概要: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新建日处理能力为1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厂1座,处理工艺为:炉排炉焚烧工艺。主要建设内容为:主厂房、辅助生产设施、生产管理和生活服务设施、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配建厨余垃圾、污泥及渗滤液浓缩液处理子系统。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风(镇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勐英路延长线镇康县环境卫生工作站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熊超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贵州科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贵阳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黄河路2号龙湾国际B地块第8栋11层7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季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环评第一次公示——环境初步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第二次公示及公众参与调查——生态环境部门评审——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评价工作主要内容:根据项目设计方案,研究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染源的产生和排放情况,在自然环境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调查的基础上,运用模式计算、类比分析、专业判断等手段分析、预测和评估项目在施工期及营运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预防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论证所采取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提出对项目采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建议,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项目所在区域受影响的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①公众对项目选址的意见;②公众对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④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渠道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参与书面问卷调查,提出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719日至2023年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