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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四项措施 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巡察监督


来源: 作者:镇康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0-08-03 17:40 点击率:

  为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镇康县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推进作用,以四项措施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巡察监督,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抓制度,确保监督检查常态化。在《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和每一轮巡察方案中,明确提出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县委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与宣传部门协作,制定《关于建立县委巡察机构与县委宣传部有关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用制度规范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巡察监督,确保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常态化。

  抓培训,确保监督检查精准化。将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新思想新精神新要求纳入巡察机构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选派22人(次)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的巡视巡察业务培训。做实巡前培训,巡察机构、县委宣传部每轮巡察前就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内容开展专题培训,截至目前,共开展意识形态方面巡前集中培训10场次180余人次,确保参巡人员全覆盖培训。

  抓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实效化。结合县情进一步细化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梳理形成重点监督检查问题清单,重点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理论武装、舆论引导、阵地建设管控、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县直部门四个方面15项监督重点清单,乡镇6个方面26项监督重点清单。同时,切实做好巡察前准备工作,每轮巡察前巡察办向县委宣传部发函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更加精准发现意识形态方面问题。截至目前,十轮巡察共向56个被巡察党组织,4个村(社区)反馈意识形态工作方面问题108个,提出意见建议60条。

  抓整改,监督检查联动化。每轮巡察结束后,在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的同时,巡察办将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宣传部。截至目前,共向县委宣传部提出建议11条。县委宣传部进一步加强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部门的督促指导、督查考核,切实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被巡察党组织严格按照即知即改的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