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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倡导廉洁祭扫 引领清明新风尚


来源: 作者:镇康县纪委、监委  时间:2019-04-29 17:58 点击率:

  清明将至,镇康县纪委监委倡导廉洁祭扫,引领清明新风尚,重申纪律红线,保障清明更“清明”。

  倡导廉洁祭扫,重申纪律要求。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镇康县国家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新风尚,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以及踏青、游玩等活动;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以及用公款旅游、健身、娱乐;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的钱物;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祭扫物品。

  扛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管教育。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广大党员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在清明时节严守党纪、远离红线。

  强化监督责任,严查“触线”行为。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的作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开展检查;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责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杨国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