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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来源: 作者:镇康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01-22 15:30 点击率:

  2020年1月20日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次全体会议,于2020120日在南伞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纪委委员20人,列席279人。

  县委书记董万春出席全会并讲话。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出席了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由纪委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审议通过了何平同志代表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忠诚履职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讨论了《镇康县纪委县监委综合考核办法(讨论稿)》。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致认为,讲话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释我们党实现自我革命的成功道路、有效制度,深刻回答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问题,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陈豪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刻分析云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对进一步加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作出部署安排。杨浩东同志在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充分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净化临沧政治生态作出具体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董万春同志在县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目标任务明确,为下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

  全会认为2019年,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初心和使命落实在无私无畏、敢于斗争、坚定监督执纪执法的行动上,深入学习领悟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靶向治疗、精准惩治,贯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持续加大腐败惩治力度,深化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之以恒查纠“四风”,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政治巡察,强化自身建设,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强调,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既要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新的重大成果、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大判断又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深刻内涵准确把握大局大势、保持冷静清醒,进一步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性的总结和认识,坚持零容忍的决心丝毫不动摇,打击腐败的力度丝毫不削弱。在实践中必须做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坚持正风肃纪惩贪治腐的基本职责,拿出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定力,推动实现标本兼治;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做到稳中求进。

  全会提出,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突出思想引领、践行初心使命,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当好表率忠诚履行职责使命,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阳奉阴违、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民主集中制等突出问题,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第二,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突出监督首责,做实日常监督、长期监督。坚持把政治监督作为纪检监察监督的根本和核心,加强对党章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和全县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依托“1+1+N”片区协作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协同,健全监督体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完善运用“面询”“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等做法,健全谈话函询抽查核实机制,扎实推进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出具办法,不断提高日常监督质效。

  第三,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从严查处。扎实开展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收“红包”、拿“回扣”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治理。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持续整治信访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四,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和曝光力度,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涉赌涉毒、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滥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突出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大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严惩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严惩攀附贴附、团团伙伙、钻圈子、爬山头、拜“亲家”、权钱交易、“靠山吃山”、利益输送、政商不清等行为。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案件协作机制,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工作。以“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思路和方法,做深办案“后半篇文章”。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行为。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第五,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全面贯彻政治巡察工作方针,着力发现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践行“两个维护”不坚决、不彻底的问题,持续夯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综合用好巡察成果,着力提升政治巡察的质效。

  第六,突出政治建设、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制度执行,坚定斗争意志,把准斗争方向,明确斗争任务,掌握斗争规律,讲求斗争方法,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员培训和实战练兵,强化职业养成和作风养成,加大系统内外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关心关爱机制,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模范队伍。严字当头加强队伍全方位管理监督,深化系统内部监督检查,“零容忍”铁面无私清理门户,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严防“灯下黑”。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