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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正风气 明法纪 纪律保障助力脱贫攻坚


来源: 作者:镇康县纪委、监委  时间:2019-02-15 16:43 点击率: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批示和要求,以铁的纪律和硬的责任保障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

  建立监督检查全覆盖工作格局。成立由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向县直部门派驻15个纪检监察组,配齐全县7乡镇纪检监察人员,配齐全县74个村(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实现监督“无死角”、检查“全覆盖”。

  建立常态化督查巡查制度。制定下发《镇康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镇康县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组织精干力量,采取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重点抽查和拉网式排查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巡查,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13次,派出专项纪律检查组63个,发现并整改问题249个。

  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在全县设立8个诉求中心、74个诉求站和82个诉求信箱,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按季度在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和公示栏上公开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聚焦问题抓整改落实。对省、市驻镇康常态化督查巡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一般问题立行立改,重要问题及时研究限时整改,重大问题县委、县政府及时研究集中力量整改”的方式推进整改,对各乡镇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整改不力的,及时进行提醒约谈,对存在问题突出的3个乡镇、1个县直部门、11个村委会、47名干部进行全县通报,65个问题均按时限整改到位。

  严格问责促攻坚。认真落实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机制,对履行责任不到位、影响工作推进的,进行严厉追责问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01名党员干部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受到追责,其中提醒谈话38人次,问责处理51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次,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鲁清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