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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镇康县财政局  作者:  时间:2024-01-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县政府信息办关于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相关要求,为全面反映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镇康县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镇康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镇康县关于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主动、及时、规范,为社会公众获取我局政府信息提供多样化渠道。

我局已出台了《镇康县财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与法律保障体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法制化监督管理。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镇康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公开的信息内容严格按照程序审查,确保信息准确、安全,主动公开信息。通过镇康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192条,主要公开内容涉及全县61个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25个,以及财政局预算股、国库股、农业农村等股室。其中:时政要闻部门动态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策文件1条、政策解读1条、政策法规1条、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7条、其他会计,法制,社保等信息5条。县级部门预算及草案报告、“三公经费”公开87条。县级总决算、部门决算公开8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镇康县财政局2023年度未收到其他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完善公开信息内容,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不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目前,我局尚未开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信媒体。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本局各股室发布的政府信息发布均由局办公室校对后分管副局长等主要领导审核后方进行发布,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由局预算股、国库股认真把关,监督检查股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

1.部门主体意识不强,对预决算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因预决算公开工作由财政部门牵头布置,大多数单位认为是财政局的责任,未充分认识到主管部门是公开主体,很多工作需要由财政“推着走”。

2.部分单位编制公开说明不够灵活,对预决算公开模板生搬硬套,没有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编写预决算公开说明。

3.政府与社会互动性不足,公众关注少,公众监督意识不够。

(二)局内部管理方面。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全面,信息发布质量不高。三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难以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需要。

2024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完善公开信息内容,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023年镇康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做了大量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还有差距和不足。2024年,我们将继续努力,全面完成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安排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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