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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1-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3号)要求,规范做好镇康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职责,公开发布《镇康县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财政预决算信息、镇康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发布《镇康县二○二二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向全社会公布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详实的统计数据,回应社会关切,促进了解镇康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发布《镇康县统计局关于2023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数据汇总分析报告》,及时通报2023年统计执法监督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信息公开网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2件,申请信息为:镇康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内容和镇康县2000-2020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城镇人口、城镇化率等人口数据。该信息每年均主动进行公开,且已全部按规定时限、格式规范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镇康县统计局认真编写发布《镇康县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发布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镇康县统计局认真配合上级开展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对应栏目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镇康县统计局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审查公开。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信息公开服务社会、便利群众的重要意义,及时公布部门重要信息。三是积极主动公开信息。着力加强信息服务社会的力度,及时准确发布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 0 0000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 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20 0000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 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 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 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 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 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 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 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 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 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 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 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 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 00000
2.重复申请00 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 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 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 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 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 00000
3.其他00 00000
(七)总计20 0000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 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

0

0000

0

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少,统计领域信息发布较少、公开不全面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积极宣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及时传递党和政府的权威声音。同时,加强网上政务信息的采集和公开,最大限度挖掘政务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拓展与公众互动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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