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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12-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临沧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精神和要求,镇康县积极行动、紧密部署,根据通知中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分解目标,明确责任部门,抓紧做好落实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夯实基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对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下发了《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镇政办发〔2016〕141号),细化信息公开目标任务,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年内信息公开主要任务进行了部署安排,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推进明确了目标,理清了方向。

  (二)规范信息发布,落实保密审查。重申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要求各单位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承办单位提出具体意见,经信息公开操作人员审查后,报信息公开负责领导审批,从源头上落实了保密审查。结合日常工作指导,对部分单位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落实情况检查,重点围绕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信息发布流程、公开平台管理等方面进行,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三)拓宽公开渠道,增加覆盖范围。通过强化部门网站服务功能、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管理、突出电视媒体宣传作用和加大微博、微信形式信息公开力度等多项措施的实施,截至2016年12月15日,镇康县人民政府信息在线网站公示信息400余条,全县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信息1953条,上报市政府办政务信息185条,通过“边城镇康”微博、微信更新信息1820条。

  二、重点突出,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方面

  1.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及公开情况

  在行政许可项目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部署,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清理。结合实际,制定《镇康县编制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指南》,并组织召开清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工作培训会议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集中审核培训会议。经县委编办汇总、县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依次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审核,县委常委会议审定。经梳理,镇康县38个县级部门和7乡(镇)人民政府保留职权事项6759(县级6175项、乡镇584项)项,对应的责任事项52990(县级50211项、乡镇2779项)项,追责情形47239(县级43971项、乡镇3268项)项。目前,镇康县权责清单已通过镇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云南省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真正实现“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2.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及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管理。推进审批事项向服务窗口前移,完善审批体系建设,规范服务窗口办事程序,推进审批全程监管,健全审批工作举报监督机制。对上级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及时衔接、无缝对接,确保落实到位。对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全面清理和取消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严控新设行政许可,继续精简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印发了《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政府部门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镇康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公布后,保留实施行政许可162项,子项目51项,其中:县级148项,7乡(镇)14项;取消行政许可6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共计30项。

  (二)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方面

  1.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各项政策、建设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工作,对镇康县每期保障性住房分配人员名单、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情况、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等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和发布,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2.深化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畅通公开渠道,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对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面向社会公布,对房屋征收决定、补偿方案、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及时公布。同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完善信息公开的有关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保证房屋征收当事人的知情权。截至2016年12月15日,通过广播电视、镇康手机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共场所粘贴公告等方式,共发布保障性住房报名、抽取、出售等信息6场次,共发放纸质宣传材料30000份,群众知晓率达100%。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对各类交易信息在省、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2016年,在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交易信息190条,其中:发布政府采购公告44条,发布中标公示41条,发布流标公示3条;发布工程建设招标公告45条,中标公告45条;发布产权处置公告6条,发布成交公示6条。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方面

  利用网站平台,及时主动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21条。不断加强慈善捐赠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证书号、负责人信息及接受捐赠的物资信息,累计公开慈善类信息13条。及时公开我县社会组织办理程序并上传相关表格便于群众下载办理,2016年共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等信息48条。持续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录取结果、教育收费、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等实行校内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脱贫攻坚相关信息公示工作,采取村组、乡镇、县级三级公示、逐级审核方式,2016年累计公示脱贫人口6761人,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结束后,公示县内贫困人口5855户20918人。

  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加大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及处罚整改情况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案件处理制度,严格执行“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值班制,及时处理群众各类举报、投诉案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通利用网站、宣传栏和企业负责人宣讲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逐步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及时公开安全生产事故信息,适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媒体、信息公开网站和举报受理窗口等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信息、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知识和预警信息。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方面

  1.2016年财政预算公开情况。2016年部门预算于1月22日通过县人大审议批复,于1月25日正式发文批复到各部门,根据上级财政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及时安排布置要求各部门于2月29日前,将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发政府信息门户网站,截至目前,全县60个一级预算单位(除涉密部门外)已全部公开,公开率达100%,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上级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2.2015年决算公开情况。《2015年度镇康县总决算报表》和《2015年度镇康县部门决算报表》于2016年7月经临沧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报镇康县人大进行批复,按照相关要求,全县总决算情况于2016年9月在镇康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部门决算情况于2016年9月返还到各个预算单位,并要求各单位在10月31日以前按照市上返还的公开公示格式按时进行公开,截至10月31日已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部门决算的单位60个,县级53个,乡镇7个,全县60个单位决算已全部完成公开,公开率达100%。3.2016年“三公”经费公开情况。根据省级下发文件要求2016年公开“三公”经费,我县已经按照要求,下发通知到各部门,要求部门于2016年2月29日前将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到政府信息门户网站,截至目前,全县60个一级预算单位(除涉密部门外)已全部公开,公开率达100%,公开内容是县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及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政策解读方面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通过不断提升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运维水平,使之成为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2.发挥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不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澄清事实、回应关切、推动工作的积极作用。同时,着力打造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根据受众特点和需求,主动设置议题,加大新媒体发布政府权威信息力度,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实现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比如,在“边城镇康”微博账号和“边陲镇康”微信账号发布与群众切实相关的政策信息及解读信息。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强化能力建设方面

  1.加强队伍建设。要求各单位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确定一名能力强、业务精、有责任心的同志作为信息发布员,提升信息员队伍综合素质。2.加强平台建设。多次对镇康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进行改版升级,不断调整网站结构,优化栏目设置。同时,强化对县内各家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维护和更新的督促指导,杜绝空白栏、信息不规范和长期不更新的现象。积极发挥镇康县政府公众信息网、镇康新闻网、政务微博、微信等多渠道公开载体作用,完善信息公开渠道。3.积极推行多渠道公开。在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基础上,认真挖掘新载体、新形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栏、广播电视、便民小册子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各村(社区)不断创新举措,在本乡镇、本单位醒目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服务大厅配备LED显示屏,通过政务公开栏、LED显示屏和网站公开办事流程,发布政务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4.强化考核监督。定期不定期对各职能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针对个别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时效性,对一些需要公开的事项不按规定时间在便于群众阅览的地方公开,甚至有意对群众意见大的“热点”问题半公开甚至不公开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成立信息公开督查小组,及时受理各类情况,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中,调动各单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到位。

  (七)指导本地本系统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一是及时转发上级部门文件,传达会议及文件精神,并根据相关要求第一时间印发县内各项制度及实施办法,督促各政府职能部门做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二是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存在困难及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落实力度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工作虽然先后制定出台过很多制度,但在制度的具体落实上还不够到位,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相关制度和机制也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同时,各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人员多数为兼职而非专职,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且人员也相对缺乏。同时,由于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参差不齐,仍存在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完善、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有待提高、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不够成熟、信息公开的途径不够广泛等问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力度不足。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不管是各单位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都尚不熟悉,需要一个学习、掌握、提高的过程,对依法申请公开工作的概念理解不一致,对公开工作的程序、制度、相关责任不够明确。同时,省级部门对市级、县级政府如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帮扶指导力度稍显不足,对如何做好该项工作进行知识普及和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内容、工作方法、工作要求、考核指标等内容,没有统一的标准,致使具体工作开展中碰到问题难以把握。特别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亟待进一步明确,部分信息在实践中是否可以公开,在实践操作中难以界定,尺度难以把握,有必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及省、市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梳理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做好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扶贫资金信息、征地拆迁补偿、财政资金使用和“三公”经费、环境保护、城建规划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满足群众的需要。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以政府机关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动态更新,为群众能够第一时间,充分全面地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附件: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doc

  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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