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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镇康县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2-01-2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镇康县医疗保障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实行政府信息采集、梳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等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编制、审核、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信息及时公开到位。按照《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镇政办字〔2022〕2号)要求,现将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主动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渠道少,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要求。三是信息公开的人员力量不够充实,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下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学习,完善岗位责任制,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二进一步提高在政务公开工作涉及医保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争取在信息公开上取得新突破。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技能,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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