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正文

镇康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镇康县司法局  作者:  时间:2023-01-1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3〕1号)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镇康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镇康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主动、及时、规范,扩大公众参与、强化政民互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增强公开实效,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发布信息共196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8条)。没有以本单位名义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没有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没有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公证处暂停执业);没有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没有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5件、行政诉讼2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均衡,需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实现精细化、个性化、特色化的公开效果。二是公开信息不够实用,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存在差距,政策解读的针对性、质量和效果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需提升,有时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改进情况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稳定的信息公开激励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三是加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统一管理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