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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2-11-2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

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80 号)精神,镇康县印发实施《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公布了《镇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镇康清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我国在多年来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权力的基础上,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和工作创新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全面部署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6,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政发〔202255号),公布了《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9月27日,市政府印发《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80 号),公布了临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并就有关事项作出全面安排部署。根据国家、省市、县部署要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起草了《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编制了《镇康清单》,组织7乡(镇)人民政府和34家县直各部门、省市驻镇康单位开展两次书面征求意见建议,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镇康清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通过县政府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印发实施《通知》和《镇康清单》。

二、《通知》出台目的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权责法定原则,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政府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要逐项制定实施规范,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同时以清单为基础强化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效能。

三、《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加强行政许可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做好清单编制实施保障4项内容;明确各级各部门负责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编制、调整,协调不同层级清单的衔接。《镇康清单》作为附件。

四、关于《镇康清单》

经对照梳理,在临沧市366项行政许可事项中,镇康县应依法承接行政许可事项共247其中: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许可事项245项,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许可事项2项,我县无自行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镇康清单涉及7乡(镇)人民政府和34家县直各部门、省市驻镇康单位镇康县未承接119项。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清单科学制定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更新办事指南,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同时,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是加强有关清单衔接。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等清单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协调联动,适时作出相应调整确保各类行政许可事项保持一致。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清单进一步厘清各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充分评估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施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原文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2-01/30/content_5671368.htm

原文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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