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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调整241项行政权力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镇康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4-2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1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21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调整370项行政权力事项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79号)精神,镇康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241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45项,合并实施152项,承接下放和属地化管理42项,许可改为备案2项。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事项,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再实施或变相审批,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要求,制定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管理真空;承接的事项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衔接,制作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规范审批行为,做到接得住管得好;对合并的事项,有关部门要加强衔接,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

  附件:1.取消的45项行政权力事项

  2.合并实施的152项行政权力事项

  3.承接下放和属地化管理的42项行政权力事项

  4.许可改为备案的2项行政权力事项

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取消的45项行政权力事项2.合并实施的152项行政权力事项3.承接下放和属地化管理的42项行政权力事项4.许可改为备案的2项行政权力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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