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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3-0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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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镇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镇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2.研究提出工业经济和信息产业发展政策;提出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工业信息产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参与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3.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提出县级财政对工业和信息化各项扶持资金的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做好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

4.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产业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产业安全、国防动员、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电力调度,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5.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6.依据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链延伸及精深加工,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指导和推进企业信息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

7.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组织协调县级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动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向园区集中发展;协调县级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相关工作。

8.拟订煤炭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权限范围内的项目核准;负责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全县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工业节能工作。

9.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0.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推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指导协调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

11.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无线电监测、 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地方性科技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推动实施;统筹推进全县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13.牵头负责建立推动全县研发经费(R&D)投入的协调、评估和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全县科学事业费、应用技术研究开发资金、科学技术普及经费、科技专项资金和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的预决算,协调管理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负责拟订全县年度科技计划专项并组织实施。

14.牵头负责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应用基础研究的规划、计划和相关配套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推动实施;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统筹先进适用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

15.提出科技扶贫、科技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等相关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

16.牵头负责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17.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1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负责归口管理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创新团队培养和引进工作。统筹组织做好全县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科学技术奖工作;拟订全县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省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推动建立外国专家和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及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专家引进和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19.组织拟订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牵头指导协调推动全县科普工作。组织开展科技宣传工作,负责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登记和科技统计工作。

20.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国家、省、市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牵头制定符合镇康实际的科技成果转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21.围绕镇康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发展领域及企业创 新技术需求,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广泛搜集、筛选、 分析、加工各类技术需求、成果需求、科技人才和团队需求等信息,以需求为导向发布一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投资规模与 产业带动作用大的科技成果包,为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展特 色优势产业和培育壮大重点龙头企业提供决策参考。

22.推动产学研究协同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采取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企业成果转化需求订单等方式,牵头联系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和社会机构围绕镇康重点产业发展和企业创新重大技术瓶颈和关键问题开展技术攻关,协调供需双方开展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并组织技术 培训和新产品展销。

23.组织专家开展科技成果的评估和鉴定,对成果进行可行性论证,降低成果转化应用风险。积极联系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帮助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产权交易、科技投融资、贷款资金担保、风险投资评估等服务。

24.结合镇康实际开展科技招商工作,促成一批科技型企业、研发机构、科技人才和团队、科技项目和资金落地镇康。积极引导企业争取国家、省、市对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资金和项目的支持,搭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和产学研究中心试验基地建设,提升创新能力。

25.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技术市场建设和小微企业孵 化等工作,培养技术转移人才队伍,承担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做 好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相关信息、统计、宣传工作,承办上级主管 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经济运行股、原材料和装备工业股、中小企业股、规划政策法规和技术创新股、无线电和网络信息资源管理股、科技管理股、煤炭行业管理股。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机构规格股级。即:镇康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跟踪。一是加强全县工业经济运行跟踪、分析和调控,密切关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运行态势,及时分析工业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运行当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县工业经济持续稳步增长。二是细化产能支撑,落实主体责任。围绕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目标,将产品产量及产值预期分解到各企业,落实发展主体的目标任务支撑。三是积极帮助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好种、采、收、运等的服务工作,不断完善企业与农户的利益相互保障体系,巩固好生产原料的持续供给。四是支持好临沧矿业、兴达公司的尾矿库建设,保障采选生产中尾矿的安全排放。五是抓好政策落实。加强国家和省、市政府激励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兑现,引导企业不断改进自身的生产控制管理、生产成本管理、节能减排管理、产品营销管理等,加强自我创新能力建设。六是继续深化领导和部门挂钩企业、项目责任制。不断完善企业帮扶措施,帮助企业解困、扩销、促产。要进一步加强一对一的服务帮扶,与企业和项目建设方共同研究生产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抓好 “升规”企业培育。认真抓好新投产企业、小企业升规的培育工作。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产业、企业、项目的跟踪监测,把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纳入“升规”培育对象名录库。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统计有关台账,完善税务登记和工商注册等各种手续,确保企业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

3.抓好重点工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推进工作。一是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督促帮助项目业主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二是积极主动与统计、发改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衔接,指导企业做好应统未统项目的入库管理工作。力争将年内新开工项目入库统计。三是积极配合工业园区做好园区建设的各项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四是继续做好“十四五”重点工业项目规划工作。五是加强对重点工业项目的跟踪、管理及服务工作,促使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建设。

4.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一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发挥在政策上的支持引导作用,进一步抓紧清理有关政策,在市场准入、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技改立项、用地用电、银行信贷、发行股票债券等方面给予支持指导。二是积极采取措施化解民营企业贷款难的困境。三是继续加强项目储备、入库及申报工作,做好成长型企业申报工作,宣传落实好企业融资政策。

5.抓好科技管理工作。一是跟踪落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主动与省、市联系,力争项目资金的支持。二是抓好在建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跟踪、验收、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到期科技计划项目评估、申请验收工作。三是抓R&D经费投入申报。举办规上企业负责人和业务人员R&D经费投入申报培训,并申请县财政将R&D经费投入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四是抓好“三区”科技特派员选派和县级人才培养工作。五是认真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活动。六是完善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确保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6.促进信息化工作稳步发展。一是加强协调监督全县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工作。二是深入推进“两化融合”,引导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改进生产控制管理、生产成本管理、节能减排管理、产品营销管理等,提高自我创新能力。三是协调配合运营商组织实施5G试点推广计划和基站建设。

7.抓好项目储备及前期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工信和科技项目的筛选、储备、申报和跟踪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库及项目信息采集工作。二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业务衔接汇报,为项目申报工作打好基础,要抓住各种发展机遇,争取各行业的项目扶持政策,为企业、项目争取最大的资金扶持。

8.继续深入企业调研,抓好协调服务工作。一是不定期深入企业,分析企业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难题,努力破解制约企业发展瓶颈,为县委、县政府当好经济发展的参谋。二是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严格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与协调对接,确保全县工矿企业、水电企业、民爆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9.坚持作风提升,持续夯实工业经济发展保障。一是继续抓好党建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支部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发挥党建引领成效。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廉政谈话、廉政教育及重要节假日廉政提醒、宣传等各项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创建平安镇康和法制宣传工作,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四是切实抓好党务和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五是加强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好群众和企业改制遗留的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六是强化使命担当,凝心聚力开展精准扶贫巩固提升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785987.6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95987.6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9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5113237.93元对比减少327250.33元,下降6.40%。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减少,人员工资支出减少;二是项目资金减少,减少了镇康县“美丽县城”绿美园区项目资金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补助资金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95987.60元,其中:本年收入4695987.6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95987.6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5050237.93元对比减少354250.33元,下降7.01%。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减少,人员工资支出减少;二是项目资金减少,减少了镇康县“美丽县城”绿美园区项目资金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补助资金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85987.6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95987.60元,其中:基本支出3430787.60元,与上年3540237.39元对比减少109450.33元,下降3.0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人员工资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265200.00元,与上年1510000.00元对比减少244800.00元,下降16.2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镇康县“美丽县城”绿美园区项目资金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补助资金等。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74272.4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0154.4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

3.“2080801”死亡抚恤43572.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5862.7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2893.31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

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658.93元,主要用于缴纳大病保险和工伤保险。

7.“2150501”行政运行2020744.61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

8.“2150517”产业发展1200000.00元,用于支付2024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扶持补助。

9.“2150550”事业运行310656.61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214172.64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镇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7590.00元,较上年112000.00元减少4410.00元,下降3.9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无增减变化,镇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无因公出国(境)业务。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00.00元,较上年84000.00元减少4000.00元,下降4.7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0次,共计接待1150人次。

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7590.00元,较上年28000.00元减少410元,下降1.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90.00元,较上年28000.00元减少410元,下降1.4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较上年减少的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充分发挥节能行动,减少不必要用车次数,压缩车辆费用,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镇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3450.00元,与上年71910.00元对比减少8460.00元,下降11.7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镇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资产总额5786821.89元,其中,流动资产4936487.65元,固定资产744783.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5550.26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868109.9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4655989.19,固定资产减少1174142.8元,无形资产减少37977.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823.80平方米,账面原值1871616.71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75794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4756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5100111

  
附件【镇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24年预算表2024030704083255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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