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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4-03-0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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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县委办公室。一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工作部署以及县委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决议、决定、规定、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综合重要情况。二是负责县委重要文稿、文件起草工作;参与起草或组织协同县级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修改县委重要文件、文稿;根据县委的意图和工作部署,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和协调县委安排和关注的经济、政治、文化、党建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负责组织编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重大政策的文章或著作;调研了解各乡(镇)、各部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及时向县委反映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并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建议。三是负责县委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和签清;负责承办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向县委的请示、报告;负责全县党内法规相关工作。四是负责县委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县委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协调联络。五是负责全县党政机关机要密码通信、管理和保密。六是负责全县党政军领导机关的文件、电报、信函的传递和保密;负责县委文件、电报、信函等日常文书处理及文件、内部刊物的印制、校核、分发、清退、归档。七是负责全县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县涉密文件、资料的回收及销毁。八是承担县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九是承担县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十是承担县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十一是指导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十二是承担县级档案行政管理职责,监督指导全县档案工作。十三是负责县委机关和领导的后勤保障服务。十四是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县委编委办。一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市委编委办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县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二是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中的体制机制问题,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三是负责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负责审核全县各级各部门机构改革方案;承担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指导、协调工作。四是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负责审核全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承担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指导、协调工作。五是负责拟订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工作机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协机关、县级人民团体机关、乡(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意见;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职责、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意见;负责督促指导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六是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管理,负责拟订全县各级行政、事业编制总量分配方案。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七是负责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八是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 中文域名注册的初审工作。九是负责全县机关和县委编委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全县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十是负责联系省、市驻镇康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十一是承办县委和县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3)县工商联。一是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二是密切与会员的联系,畅通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表彰宣传他们的先进典型。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三是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四是引导会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能源资源节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照章纳税,建立现代化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五是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六是为会员提供培训、融资、科技、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提供对内、对外经贸交流服务,提供公共关系沟通协调服务,帮助会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七是增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工商界人士的联系,开展促进经贸合作和促进祖国统一的工作;增进与国外工商社团的交往,为国家扩大对外开放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服务。

(4)县委党史研究室。一是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党史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史工作的决策和指示;贯彻党和国家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落实省、市、县有关地方志工作部署;拟订全县党史工作规划和地方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制定镇康县党史基本著作编纂规划,组织编纂《中共镇康历史》;承担中共镇康历史资料的征集、整理和编纂工作;编写镇康党史专题资料、重要文献和重要党史口述资料、重要党史人物回忆录;总结党在镇康的历史经验,组织资政专题研究,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负责全县中共党史资料和地情资料信息库的建设管理与开发利用。三是负责制定镇康县地方志编纂规划,组织编纂《镇康县志》《镇康年鉴》,提供省、市年鉴镇康县入鉴资料;负责对乡(镇) 志、县级部门志、专业志编纂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终审;搜集、整理和保存地方志文献;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活动和地方志编纂业务培训。四是负责组织开展中共镇康历史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编写、出版、发行中共镇康历史学习教材、读物,制作、发行党史题材音像作品;组织开展以中共历史为主的“四史”宣讲活动,服务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开展重大党史纪念活动。五是负责办理涉及中共镇康历史、镇康县地方志工作的重要事项,负责处理涉及中共镇康历史、镇康县地方志问题的来信来访;负责中共镇康重大历史问题的史实认定,为县委、县政府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历史依据和意见建议;对涉及中共镇康历史、镇康县地方志题材的重要出版物、影视作品、展览等进行审核。六是负责制定全县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工作规划;负责革命遗址项目和党史宣传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负责项目实施并开发利用已建成革命遗址项目。七是负责对中共镇康历史、镇康县地方志重要事件、人物进行宣传;负责组织评定史志科研成果;负责推进全县史志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八是承担镇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日常工作。九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县科协。一是团结和动员科学技术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科学技术繁荣和发展,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二是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学术发展。三是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开展技术教育和技术培训,为科技工作者更新知识服务。四是开展技术咨询,促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组织科技人员编写科技资料和编辑科普读物,兴办社会科技服务实体,接受委托参与科技项目的评估、论证。五是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以提升“四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为目标,负责组织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6)县妇联。一是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二是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三是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培养、推荐女性人才,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四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要求并协调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五是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志愿者队伍,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六是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发展和指导各类妇女联谊组织,促进交流与合作。积极发展同周边县(区)县妇联组织的协作与交流。七是根据妇儿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要求,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7)团县委。一是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根据县委及上级组织的工作部署,提出阶段工作方针、任务、措施。二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部署的以青少年工作为主体的各项任务。组织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镇康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三是适应镇康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适合青少年特点、健康有益的活动,发挥青少年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满足青少年成长成才的需要。四是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为党政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参考依据;参与制定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对青少年教育培训基地、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五是负责全县团组织建设,加强对全县团员队伍、团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领导,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六是组织指导全县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活跃团组织的文化生活,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研究全县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调查掌握全县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反映青少年的意见和要求,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七是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共青团、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参与制订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有关政策;对全县青少年活动阵地、宣传阵地、服务机构和团属事业单位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八是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开展各类希望工程募捐筹资活动;负责希望小学建设款和其它救助资金的妥善落实及日常管理。九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配合政府处理、协调、督办与本县青少年权益相关的事务,积极发挥共青团在政府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负责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十是指导和帮助少先队镇康县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8)县侨联。一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对侨务工作的指示、决定;拟定全县侨务工作计划及思路。二是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全县侨务工作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侨务信息;组织开展全县侨务工作重点问题的调研,负责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三是协助县委、县政府办理侨务事项,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各乡(镇)、社区侨务工作。四是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县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参与涉侨捐赠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安排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调研一股、综合调研二股、综合调研三股、综合调研四股、政策研究股(改革综合股)、督查股(考评办)、党建和信息股、办文法规股、机要密码和专用通信股、保密管理股、档案工作管理股、国安工作联络股、机关事务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1个,镇康县保密技术服务中心,机构规格股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县委办公室。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上下联动、沟通协调作用,不断提高“三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效推动县委工作的高效运转。一是着力协调各方,综合协调能力不断提升。二是突出高效精准,中枢运转更加规范有序。三是“三个坚持”严督查,增强工作落实力。四是落实减负措施,增强基层获得感。五是严格安全保密,机要保密工作稳步开展。六是坚持党建引领,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七是开展主题教育,整治不正之风。八是深入联系群众,为民服务办实事。九是注重统筹兼顾,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县委编委办。一是机构编制资源管理进一步精细化。二是单位规范设置关键环节强有力推进。三是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得到全面落实。四是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得到全面提升。五是委托推荐机构改革工作。

3.县工商联。一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服务民营经济人士健康发展。三是引导履行社会责任,助推镇康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实施商会扩面提质工程,不断加强工商联(商会)自身建设。

4.县委党史研究室。一是抓实《县委执政纪要》《镇康年鉴》《镇康支柱产业建设》等征编工作。二是启动《镇康县扶贫志》资料征集工作。三是指导推进县检察院、县信用联社、县人行的部门志编修工作。四是抓好党史宣传教育工作。五是抓好剿匪遗址馆整改提升工作。六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5.县科协。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科协组织的政治性进一步增强。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取得实效。一是聚焦“项目对接”,在服务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上取得新成效。二是聚焦“三化”,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上取得新成效。三是聚焦5.47%,在服务科学素质提升上取得新成效。四是聚焦“两日”主题活动,在开展各类科普宣传活动上取得新成效。五是聚焦“农民职业化”,在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上取得新成效。六是聚焦重点需求,在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上取得新成效。七是聚焦科普进社区,在服务创建卫生县城上取得新成效。八是聚焦自身建设,在提升服务能力上取得新成效。

6.县妇联。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二是坚持党建带妇建,加强妇联组织建设;三是聚焦发展大局,引领妇女岗位建功;四是做好家庭工作,促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五是强化维权服务,推动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六是紧扣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7.团县委。一是在引领凝聚青年上力尽担当。二是在组织动员青年上力显作为。三是在联系服务青年上力出实招。四是在全面深化改革上力求成效。五是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力展新风。

8.县侨联。一是全力以赴,高效完成县委中心工作。二是多措并举、开展好为侨服务工作。三是多方努力,完成向上争取资金和招商引资任务。四是积极拓展,不断提升干部为侨服务水平。五是通力协作,完成“以侨为桥”分解任务。六是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8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8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单位4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0人。在职实有9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466074.6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529245.2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936829.35元。

与上年33962038.03元对比减少9495963.41元,下降27.96%,主要原因为2024年县委政法委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不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故较上年变动幅度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529245.27元,其中:本年收入23529245.2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529245.2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33334838.03元对比减少9805592.76元,下降29.42%,主要原因为2024年县委政法委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不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故较上年变动幅度大。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466074.6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529245.27元,其中:基本支出16044237.27元,与上年30793338.03元对比减少14749100.76元,下降47.90%,主要原因为2024年县委政法委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不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等支出减少,故较上年变动幅度大;项目支出7485008元,与上年2541500元对比增加4943508元,增长194.51%,主要原因为涉密项目,不予公开。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2012550事业运行325845.13元,主要用于县侨联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

2.2012599其他港澳台事务支出40000元,主要用于县侨联侨办工作项目经费和困难归侨侨眷重点帮扶补助经费;

3.2012801行政运行844405.46元,主要用于县工商联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

4.2012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00元,主要用于县工商联“四好商会”建设工作经费;

5.2012901行政运行2753258.08元,主要用于县妇联、团县委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和全县大学生志愿者生活补助;

6.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5000元,主要用于镇康县少先队工作经费、志愿者日常工作活动经费、中国少年先锋队镇康县第三次代表大会会议专项资金和全县妇女儿童人均1元工作经费;

7.2012950事业运行202382.13元,主要用于团县委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

8.2013101行政运行5201466.76元,主要用于县委办公室、县委党史研究室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和车辆运行维护费;

9.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000008元,主要用于县委办公室会议经费、数据专线服务经费和业务经费等项目支出;

10.2013105专项业务175000元,主要用于县委党史研究室《镇康年鉴》出版经费、《镇康县扶贫志》编撰出版发行经费、《镇康支柱产业(1987-2012)》专项经费和《中共镇康县委执政纪要》印刷经费;

11.2013150事业运行406618.8元,主要用于县委办公室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

12.2013201行政运行923782.4元,主要用于县委编委办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

13.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0元,主要用于县委编委办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经费、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经费;

14.2013250事业运行311514.06元,主要用于县委编委办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

15.2060701机构运行1130065.78元,主要用于县科协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

16.2060702科普活动170000元,主要用于科普经费支出;

17.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24231元,主要用于县委办公室、县委编委办、县工商联、县委党史研究室、县科协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18.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65350.4元,主要用于县委办公室、县委编委办、县工商联、县委党史研究室、县科协、县妇联、团县委、县侨联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19.2080801死亡抚恤75252元,主要用于县委编委办、县委党史研究室遗属补助支出;

2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39427.39元,主要用于县委办公室、县委编委办、县工商联、县委党史研究室、县科协、县妇联、团县委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2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10821.84元,主要用于县委办公室、县委编委办、县科协、团县委、县侨联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22.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356.88元,主要用于县委办公室、县委编委办、县工商联、县委党史研究室、县科协、县妇联、团县委、县侨联在职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23.2210201住房公积金1082459.16元主要用于县委办公室、县委编委办、县工商联、县委党史研究室、县科协、县妇联、团县委、县侨联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7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72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9000元,较上年407265元减少88265元,下降21.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9000元,较上年125115元减少26115元,下降20.8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5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主要减少原因为2024年县委政法委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不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实现厉行节约常态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0000元,较上年282150元减少62150元,下降22.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000元,较上年282150元减少62150元,下降22.0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主要减少原因为2024年县委政法委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不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公务用车减少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共申报项目22个,全部编制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预算项目绩效编制率达100%,纳入年度预算项目22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7485008元。本部门2024年重点项目1个,为县委办公室业务经费,财政预算安排资金500000元。为规范设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的安排预算资金发挥重要作用,对业务经费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业务经费项目绩效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县委办公室牵头抓总的作用,扎实履行上传下达、沟通内外、协调左右的综合协调职能,聚焦重点工作推进、重要文件出台、重要会议召开、重要活动举办、重要接待安排,主动抓好统筹谋划、跟踪服务等工作,全力保障县委机关高效运转。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2630元,与上年446030元对比减少53400元,下降11.97%。主要原因分析为2024年县委政法委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不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在职人数、公车数量减少,故较上年变动幅度大。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84785786.22元,其中,流动资产1578351.26元,固定资产54090720.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9038105.8元,无形资产78608.3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81129.3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11927.8元,无形资产增加2902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825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4233.71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20100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30806215719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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