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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


来源: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作者:  时间:2024-03-0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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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问题的法律法规,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确保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加强对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情况的综合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督促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指导、监督《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做好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协调有关发展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事宜;参与制定有关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特殊政策和措施,参与分配和管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专项扶持资金,做好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和协调经济发达地区民族地区对口支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参与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和规划,管理全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和民族古籍整理工作,推广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广泛联系民族干部,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组织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到区内外考察学习和接待外地到我县的民族宗教参观、考察团(组);依法管理各宗教组织,对宗教组织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帮助各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各教特点开展工作,审批办理宗教团体需由行政机关协助处理各项宗教事务;指导各乡(镇)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加强同民族乡的联系;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民委、省宗教事务局、市民族宗教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因此,为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改善民族宗教工作条件,使镇康县的民族宗教工作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事务的需要,最终达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审批股)、民族事务股、宗教事务股、文化教育股、无党派党外知识分子股和台侨事务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高规格推进,牢抓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一是持续激发内生动力,推动思想观念转变。深入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高质量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引领全体党员、群众矢志践行“三好”嘱托。继续广泛开展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大宣讲”,推动全社会对幸福村建设主题主线、政策要求、建设目标等的认识,激发调动参与热情和积极性,最大限度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不断推动群众思想观念向现代化转变。二是持续补齐短板弱项,巩固提升建设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标省级19项指标,重点聚焦基础设施、人居环境、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居民增收等领域,全面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限时整改完善,切实补齐短板,补强弱项,全面巩固提升建设质量。三是持续拓宽收入渠道,促进群众稳定增收。积极探索在产业发展、绿美建设、环境整治等具体工作中让群众充分参与、获得实惠的利益联结机制。继续做大做实边民互市,优化利益分配机制,推动边贸收益更多向边民倾斜。加快农文旅融合的旅游开发,鼓励群众参与从事旅游周边业态,在旅游发展中获取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巩固44个达标型村庄、34个提档型村庄和15个示范型村庄建设成果。

2.高标准定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一是开展一次大学习。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百千万”教育、各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课程内容,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人心。二是开展一次大提质。紧紧围绕“强边固防共发展、民族团结促和谐”的创建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提质行动。对标“十二个一”验收标准,对已创建的示范单位进行一次大安排、大要求、大提质,重点提升打造一批示范点,实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创建特点更特,特色亮点更亮,为迎接检查验收做好准备。三是开展一次大宣传。围绕“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建设各民族美丽家园、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各民族共享美好生活、增强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八大方面,以“融媒体+民族团结进步”为载体,开展民族团结知识宣传进万家活动,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全民参与、全域覆盖。

3.高效率落实,加强宗教事务依法规范管理。一是加强对宗教界的思想政治引领。指导宗教界深入系统学习党的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开展“三爱”主义教育,坚决拥护党的全面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形成牢固共识,增强责任意识。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树立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教民首先是公民的普遍认知,提升社会对非法宗教活动的鉴别力和免疫力。三是强化教义教规阐释和研究。结合宗教教义教规,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经”,引导信教群众讲大局、讲法治、讲科学、讲爱心,既做好信徒,又做好公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93477.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63482.1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129995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3373401.30元对比减少479924.18元,下降14%,主要原因:退休1人,死亡1人,工资收入降低。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63482.12元,其中:本年收入2763482.1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63482.1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3090444.34元对比减少326962.22元,下降10.5%,主要原因:退休1人,死亡1人,工资收入降低。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893477.1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763482.12元,其中:基本支出2703482.12元,与上年2777944.34元对比减少74462.22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死亡1人,工资收入降低;项目支出60000元,与上年312500元对比减少252500元,下降8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县级核定本级项目仅有2个,一是宗教工作专项经费20000元,二是基督教协会、佛教协会两会换届工作经费4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2301 - 民族事务行政运行875981.99元;

2012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000元;

2012304 - 民族事务民族工作专项226436元;

2013401 - 统战事务行政运行556666.76元;

2013450 - 统战事务事业运行206564.79元;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324739.6元;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8755.2元;

2080801 -死亡抚恤47472元;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81851.92元;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15220.7元;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014.44元;

2210201- 住房公积金161778.72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3438元,较上年105148元减少1710元,下降1.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元,较上年41710元减少1710元,下降4.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8次,共计接待152人次。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力行勤俭节约,严控经费支出,单位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3438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438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无增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安排预算项目资金600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4864.3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578.8元,主要原因:年内退休1人,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607281.66元,其中,流动资产369312.13元,固定资产223829.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414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2801.03元(因2023年度预算公开取固定资产原值,2024年预算公开取固定资产净值导致固定资产差异数额较大),其中流动资产减少 419642.56元,固定资产减少48579.86元,在建工程增加14140元,无形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30800111

附件【(民宗局)附件3.部门预算公开样表20240308093050755.xls

  
附件【(民宗局)附件3.部门预算公开样表2024030809305075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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