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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


来源:镇康县人社局  作者:  时间:2024-03-1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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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人力资源个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贯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项目征地社会保障措施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承担工伤调查、劳动能力鉴定材料上报等具体工作;负责贯彻特殊工种政策和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材料上报工作。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案件,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7.负责牵头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统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关于人事方面的有关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培训材料的审核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负责综合管理政府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人选;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方案,组织实施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转发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贯彻落实。

11.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事业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干部人事档案。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简化办事环节和流程,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与镇康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由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镇康县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镇康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信息股、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农民工工作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镇康县社会保险中心、镇康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镇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镇康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镇康县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镇康县人事考试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就业局势总体稳定。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在稳就业创业各项政策措施上持续发力,把“稳就业、保民生”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首要工作来抓,稳住就业“基本盘”,全县就业形势持续保持总体稳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912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58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5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开发使用政府购买服务岗位537人、城镇公益性岗位356人、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579人,高校毕业生就业331人(留滇就业301人),动态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62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62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

2.技能培训不断强化。深入实施“技能镇康”行动,以“提技能、促就业”为核心,围绕服务镇康3815战略定位、“三大经济”、“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创新议程示范区”、“六大培训工程”等用工需求,聚焦乡村振兴、康养服务、生态保护、旅游服务、安全生产等开展职业培训,有序加大茶艺师、旅游营销、乡村电子商务培训、澳洲坚果栽培、家政服务、网络创业、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养老护理等工种培训力度。完成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用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6785人次,其中职业技能培训3267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2556人次),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抓实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行动。追回2019年以来超龄人员培训补贴1400元,取消培训补贴申报6900元。追回审计反馈培训补贴资金28698元,取消培训补贴资金申报437421元,有效保障培训资金安全。

3.创业扶持不断加强。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大力支持重点创业群体,加大“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力度,进一步提高创业服务效率,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完成发放“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145人2590万元,带动就业467人;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33人625万元,带动就业109人。累计发放各类创业扶持贷款3215万元。不断强化就业帮扶车间管理和扶持,有就业帮扶车间7个,吸纳、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223人,较上年增加15人,其中,脱贫劳动力157人,较上年增加2人,就业帮扶车间作用逐步凸显。发放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资金4.48万元,较上年增加3.98万元,帮扶政策进一步落实。

4.就业帮扶成效显著。一是转移就业稳步提升。以开展“百日行动”、“东西部劳务协作现场招聘会”等为抓手,组织线下招聘活动14场,线上招聘90期,共推送1365个大岗位97104个空岗。不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期末实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69585人次,其中:省外转移14348人次,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8109人次(其中:省外转移5276人次),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663人次。二是就业专项资金有效使用。兑现各类补贴1381.47万元,同比增加8.97%,其中: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1101人次632.26万元,社会保险补贴1095人次160.11万元,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6379人次506.56万元,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37人22.53万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320人33.73万元,职业鉴定补贴112人0.97万元,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补贴94人3.81万元,职业技能培训交通补贴94人1.27万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42人9.35万元;帮扶车间18人3.98万元;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62人6.2万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人0.2万元,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1人0.5万元。沪滇劳务协作资金发放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263人38.91万元(省外257人38.55万元、省内县外6人0.36万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贴资金发放脱贫人口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3625人362.5万元,支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536人50.57万元,支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期间脱贫劳动力生活费536人20.27万元。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支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188.27万元。

5.社会养老保险提质增效。深入实施全民参保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组建县、乡两级社保服务先锋队8支118人,累计深入企业117户(次)、进村(社区)1299次、进家庭6290次开展政策宣讲、咨询解答、业务指导、待遇确认上门服务等工作,发放宣传资料7500余份,帮助老年人完成社保业务办理26810人次,受益人数56882人次。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运用,对未参保人员进行分类施策和精准服务,有效推进全民参保。2023年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48576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扩面2090人,在职参保达8432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参保6143人,失业保险参保8434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09890人,工伤参保14447人,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推广使用社保网厅,网厅注册365家,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网厅注册273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厅注册92家,线上办理业务4134件。

6.待遇支付有保障。严格落实税务保征收,财政保拨付,社保保发放的原则,保障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全县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34116万元,同比增长22.87%,基金总支出29018万元,同比增长15.83%。完成职业年金基金赎回12期425.89万元,开展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清算,清退个人账户职业年金17人82.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个人账户养老保险18人(死亡)69.01万元,发放丧葬费补助1289人182.04万元。为符合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级残疾人员3484人代缴养老保险34.84万元,为重度残疾人员1351人代缴养老保险27.02万元。

7.社保基金运行平稳。加强社保基金监管,深入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年”专项行动,把基金安全警示教育下沉到县、乡、村三级,召开基金安全警示专题廉政会议,按月分析研判基金运行情况。完善社保“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持续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访”协同,全面提升基金管理水平。做实待遇领取人员资格确认,完成25723名待遇领取人员资格确认,认证率100%。开展整治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和骗取失业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加强社保基金稽核,防范欺诈冒领,稽核疑点数据共5452条,追回城乡养老保险基金违规领取31人64847.03元,追回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违规领取1人1.77万,追回率100%。严格规范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上报工伤申请材料35人,受理31人,不予受理2人,主动撤销申请2人,办结工伤认定33份,充分做好工伤调查,确保工伤待遇发放准确。

8.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有保障。严格落实“先保后征”要求,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可持续。2023年共受理征地项目9个,征地面积598.95亩,涉及农户123户543人,应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1771.29155万元,实际缴纳1771.29155万元。自2009年1月1日以来,累计受理征地项目46个,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条件84人,其中:符合养老保险参保条件66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0人,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6人,兑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补助金42人9.33万元。

9.优化职称及职业资格结构。严格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职称变更和任职资格审批等工作,不断提升优化职业技能和水平结构。完成正高级职称申报3人,副高级71人,中级82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变动、岗位级别正常晋升726人。组织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评定28人,其中:高级工评定10人,技师评定18人。不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和输出,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03人。

10.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拓展引才渠道,完成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招聘133人,其中人才引进19人(教育17人,卫生2人),公开招聘106人(定向招聘未就业随军家属2人、“三项目”人员4人和未就业退役军人10人),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2023年度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公费师范生招聘1人,军转安置3人。协助县教体局招聘特岗教师80人,协助完成2023至2024年度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聘36人,配合组织部招聘2023年村(社区)基层治理专干20人。完成三支一扶、特岗教师、2022年招录事业人员转正定职工作。切实加强人事管理,办理工作调动97人,其中调出县外16人,调入12人,县内调动69人。完成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等5个单位机构改革后的人员划转。全面完成2022年度3076名事业人员和119名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

11.做好各类评先评优申报。积极推荐“省贴”、“省突”选拔,饶达玲同志获得2023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荣誉。完成2022年申报的“镇康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备案工作和2023年“临沧市镇康县强边固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申报工作。2023年度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设站获得审批1家,临沧市结圆坚果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申报,为2022年“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首席技师镇康水泥建材有限公司何成毅发放了“兴滇惠才卡”,做好人才服务工作。

12.规范事业人员薪资管理。完成2022年3459人3502万元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核发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补发,完成2023年事业人员薪级晋升3205人,审核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62人,受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核算12人,遗属困难补助审批9人。严格防治“吃空饷”,继续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13.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普及。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和“五进”活动,聚焦人社领域重点普法群体,充分依托“春风行动”、“百日行动”、“康乃馨”行动、法律援助服务、普法强基补短板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人社政策法规宣传普及。共开展人社政策法规宣传43场次,打通线上、线下各宣传渠道,用好微信公众号、QQ群、手机短信服务等平台,把人社政策法规送进家庭、社区、乡村、企业、学校,惠及人员38650余人次,不断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4.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充分发挥和谐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镇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法律援助站工作职能,制定并印发给企业《镇康县贯彻执行<云南省企业规模裁员工作指引>的实施细则》,做实企业劳动关系风险监测,积极扩大劳动合同覆盖面,全面化解劳动人事矛盾纠纷。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1690元。做好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和企业休息休假制度检查及规范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对1541家企业,内资企业1437家(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7家,其他企业104家),开展检查2次,签订集体合同并备案企业90家,规范企业用工1336家。完成33户企业调查确认,做好10家重点企业劳动关系风险监控。完成劳动纠纷接访、处置21件,为劳动者维权286.81万元,其中案外调解结案3件维权49人250.08万元,立案裁决劳动争议2件维权39.33万元,处置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平台投诉案件4件维权0.12万元。完成劳务派遣企业审批2家,特殊工时审批2家,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乡镇1家(勐堆乡人民政府),创建和谐企业4户(镇康水泥建材有限公司、镇康恒安大酒店、镇康云品实业有限公司、镇康湘能水电),培育企业认定2家。

15.开展根治欠薪源头治理。高位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六制一金一表”制度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不断强化源头治理。已存备县级农民工工资保障应急周转金100万。组织开展镇康县政府和国企项目“安薪行动”,全县共有在建项目124件,其中:政府项目117个,国企项目7个,查处涉嫌拖欠农民工工资2件36人143.3万元,于2023年8月30日前全部清偿完毕。同步开展“稳薪行动”,检查在建工程项目22个,跟踪不规范项目8个。有序推进冬季欠薪专项行动,排查出镇康县在建工程欠薪项目11个,共涉及人数0.37万人金额7876万元,其中市级督办2件镇康县中缅友谊医院建设项目、镇康县帮东河水库工程欠薪问题共涉及179人96万元。协调项目主管部门,在春节前完成支付,确保平稳可控。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检查用人单位14户。打造“标杆工地”项目6个,创建“无欠薪”项目部6个,创建“无欠薪”企业1户。定期组织县水务局、县教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总工会开展联合集中接访,处置投诉案件454件,其中:来电来访251件,国家欠薪投诉平台131件,12333省级投诉平台72件,有效线索共173件,无效线索281件,办结案件169件,涉及人数253人,追回工资357.79万元。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程项目25个,退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11个1614537.4元。

16.努力完成牵头各项经济指标。镇康县2023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972元增速3.9%(全市排名第五),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工资总额增速3.4%(全市排名第三),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912人,向上争取资金7005.71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12.99%,完成招商引资2000万元任务。

17.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乡村振兴和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的部署要求,抓实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社保扶贫“三个100%”,圆满完成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等各项工作任务。着力培育乡村振兴技能人才、致富带头人,竭力营造新时代产业人才在农村施展才华的良好创业环境。开展农村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556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719人次,期末实现脱贫人口劳动力转移就业1810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4.68%(其中省外转移就业527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3.45%),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66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2.6%。按时完成低保、特困人员养老保险代缴2855人28.55万元,三级残疾人员养老保险代缴629人6.29万元,重度残疾人员养老保险代缴1351人27.02万元。扎实开展挂钩帮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乡村振兴和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部署要求,选派2名工作队员驻村开展工作,依托挂钩村资源优势、项目优势,大力开展澡塘坝“三养”温泉度假村建设。支持挂钩村工作经费1万元。

18.从严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强化理论武装,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压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正风肃纪,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年”行动、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行动、清廉机关建设、清廉云南建设镇康实践“十大行动”等为抓手,以整治公车问题和国有资产管理问题为切入点,全面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政治监督“护航行动”,管好社保基金安全、培训资金安全、就业资金安全,全心全意把人社领域红利扎扎实实地送到人民的手中。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强化执纪监督,完善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常态化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全面履行“一岗双责”,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年内,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无党纪政纪处理和问责情况。

19.统筹抓实其他工作。加强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以党的建设为引领,统筹抓好意识形态、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信访、扫黑除恶、民族团结、工青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爱国卫生、效能革命、强边固防(2023年派出1名同志担任联防所负责人)、河湖长制和林长制等工作,打造一支善于研究工作、热爱工作,善于担当负责、掌控风险,善于获得成就、自我成就的队伍,在人社领域内展现可观的业绩建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33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总收入8981035.1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961960.8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9074.29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405176.28元,减幅为13.53%,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调出,人员基本工资以及各项保险预算减少以及项目减少,项目收入预算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收入8961960.84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61960.8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189250.57元,减幅为11.72%,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调出,人员基本工资以及各项保险预算减少以及项目减少,项目收入预算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981035.1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961960.84元,其中:基本支出7781960.8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19250.57元,减幅为5.1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基本工资及各类保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18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70000.00元,减幅为39.4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项目预算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4年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981035.13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2080101-行政运行”4189232.73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46.6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51912.89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437319.84元,主要用于部门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代管人员、政府购买人员工资及住房公积金支出、工会活动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2.“2080150-事业运行”1534207.81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17.0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4515.65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69692.16元,主要用于部门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工会活动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6193.44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8.64%,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31366.78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2.58%,主要用于支付行政编制人员的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13069.06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支付事业编制人员的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

6.“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20000.00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6.90%,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费。

7.“2080501-退休费”280570.80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3.12%,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8.“2080801-抚恤金”66888.00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9.“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560000.00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6.24%,主要用于支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

10.“2101199-大病保险缴费支出”25014.42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大病医疗支出。

11.“2210201-住房公积金”565417.80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6.3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3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1.9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4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1.5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是由于2023年疫情放开后有大量调研工作需开展,故2023年公务接待费比较高,2024年相对来说会有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9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2.5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2.5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年久失修、车况有安全隐患,本单位公务用车多数向公车平台申请公务用车,因此单位车辆维护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镇康县人社局2024年财政批复预算项目2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

项目名称: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依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2016)202号)》等文件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缓解就业压力,促进创业劳动就业,实现“大众就业,万众创业”,为符合政策条件的四类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以创业劳动就业解决就业困难群体的结构性矛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上年结转:指单位上一年度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滚存资金。

4.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035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460.00元,减幅为4.26%,主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减少,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0675290.36元,其中,流动资产196726.79元,固定资产10423400.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5162.67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4577.1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01203.30元,固定资产增加8713836.20元,在建工程减少7866269.87元,无形资产减少1805.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10800.00元,其中出租资产22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080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400531600111

  
附件【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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