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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


来源:镇康县财政局  作者:曾丽芹  时间:2024-03-1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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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监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或者修改我县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监察室),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镇康县监察委员会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1个机关党委;1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1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下设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设15个派驻(出)机构(1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会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升腐败治理能力,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镇康行动,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政治生态建设,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镇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行稳致远提供坚强保障。

1.突出“两个维护”深化政治监督。一是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一贯到底”。建立年度政治监督重点清单,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同各级、各部门实际紧密结合,形成具体成果。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回头看”,着力解决从政治高度看问题不够、政策法规把握不准等问题,确保贯彻到位。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以及市委、县委工作部署开展项目化监督,及时发现、处置、通报责任落实不到位和措施不力等问题。二是聚焦“两个维护”强化监督。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着力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表里不一、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聚焦政治安全,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绝不手软,及时消除政治隐患。督促党员干部坚决站稳党性立场和人民立场,始终为党尽责、为民造福。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三是提升政治监督质效。完善清廉云南建设镇康行动“行动+清单”工作机制,监督推动“十大行动”齐头并进、走深走实。完善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制度措施,强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和“一把手”政治画像的成果运用,推动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将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具体落实到党的工作部门,提升同级监督质效。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点题”、职能部门“破题”能力,监督推动解决就学、就医、住房、社保、惠民资金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

2.铲除土壤条件推进反腐败斗争。一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个案查处与系统整治相结合,深化整治国企、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问题。加大贪腐“低龄化”问题治理力度,推动落实全周期管理。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瞄准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开展集中整治。严惩行贿行为,坚决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政治生态的行贿人,落实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加大对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治理力度,严惩政治骗子,纵深推进铲除“围猎”这个政治生态污染源。二是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常态化做好查办案件“通篇文章”,在查处重要留置案件过程中同步收集警示教育片素材,组织编写忏悔录和案件剖析报告,形成对象层次分明、涵盖领域广泛、内容形式丰富的警示教育资源库,分领域、分区域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推进系统性以案促改。完善纪检监察建议的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增强刚性约束,防止“一发了之”。整合用好党性和廉洁教育资源,巩固拓展清廉单元创建成果,打造一批廉洁文化实践平台。建立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三是纵深推进反腐败能力建设。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继续加大审计等移送问题线索查处力度。找准乡(镇)纪委在监督办案上的定位,发挥乡(镇)纪委熟悉民情和基层权力运行等优势,敏锐、敏感、敏捷地发现问题,复杂重要线索及时向县纪委报告;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1+1+N”片区协作机制,统筹乡(镇)办案资源,把乡(镇)难以处理的问题“统起来”,通过协同办理、直查直办等方式有效处置,推进查办“关键少数”违纪违法案件全覆盖。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把谈话函询作为问题线索处置的有效手段、强化日常监督的有效抓手,严把初核关,提高成案率,推动各办案“模块”之间比学赶超、办案量合理均衡。常态化开展安全文明办案专项治理和案件质量评查,打造“铁案工程”。

3.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一是深挖彻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违规吃喝开展专项整治,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坚决防止国企等单位公务接待“特殊论”。有效防治隐形变异现象,精准发现、从严处理“快递送礼”以及借培训考察、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问题。持续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问题专项治理,“一案三查”深挖酒驾醉驾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靶向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口号响落实差、搞本位主义、做表面文章等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问题。深入整治贪大求洋、任性决策、敷衍塞责、冷硬横推等影响高质量发展的问题。紧盯加重基层负担现象,持续纠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调研扎堆、工作过度留痕、任务层层加码、“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紧盯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现象,着力纠治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劳民伤财搞政绩工程、数据造假等问题。三是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整治“十种表现”,推动树立“十种鲜明导向”。深化运用小切口、大纵深纠治方式,建立年度工作清单,分季度、分类别、分阶段确定纠治重点事项。运用大数据碰撞,找出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风源风向靶向施治。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既“由风查腐”,防止“以风盖腐”,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又“由腐纠风”,细查腐败背后的作风问题。

4.坚持严的基调强化纪律建设。一是加强纪律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分级开展领导干部纪律教育专题培训,加大对年轻干部、新提任干部的纪法培训、廉政教育力度,实现重要岗位干部纪法轮训全覆盖,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二是严格纪律执行。加强对运用“四种形态”情况的动态分析与监督检查,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推动精准定性量纪执法。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用好《县委开展谈话和约谈工作规则(试行)》《镇康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促进党员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促进各级党组织既有秩序又有活力。常态化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推动“掉队者”再出发。三是用好纪律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带头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敢于红脸出汗,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严格贯彻落实《临沧市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动记录、报告。推动把开展纪律建设情况列入模范机关创建和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标准,深化成果运用。坚持实事求是、错责相当,完善问责制度及程序,防止和纠正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

5.更好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一是深入推进政治巡察全覆盖。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以及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清廉云南建设镇康行动,紧盯权力和责任、“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查找政治偏差。推进上下联动,统筹运用常规、专项和“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全年开展“3+X”轮巡察,扎实推进县委巡察有形有效覆盖。二是着力提升巡察综合监督效能。完善巡察制度体系,修订完善《中共镇康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健全完善巡察机构工作规则和对村巡察等制度,优化巡察机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强化各项监督贯通融合,推进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等监督统筹衔接、常态长效,健全完善专项检查和“巡审联动”“巡统联动”等机制,建好用好巡察信息“数据库”。实施县委巡察工作巩固提升年行动,深化“乡村同巡”,一体推进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压紧压实巡视巡察整改责任。扛稳巡视巡察整改统筹职能,抓实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和属地责任,推动整改达标。健全巡察整改全周期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完善巡察典型问题处置机制,建立巡察整改责任交办机制,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推进整改统筹督促、日常监督,对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领域采取整顿方式抓整改。改进向有关部门和乡(镇)通报巡察发现问题、挂牌督办、报告后续整改进展情况等机制,提升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效能。

6.打造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的纪检监察铁军。一是在思想上勇于自我革命。深化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集体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继承纪检监察机关光荣传统。落实加强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具体办法,引导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对党绝对忠诚、敢担当善作为、自身正自身硬的模范。二是在作风上勇于自我革命。开展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专题教育活动,学思想、学业务、学纪法,提升政治能力、业务能力、自律能力。常态化检视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护犊子”心态。着力选拔长期奋战在艰苦岗位,关键时刻能扛重活、敢打硬仗、业绩突出的干部。坚决防止爱惜羽毛、当“好好先生”;坚决防止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给自己留后路;坚决防止马虎懈怠、简单任性。持续纠治“十三小”“五官不正”“五过现象”等机关政治“亚文化”,坚决防范和纠治安全文明办案中的“五种突出风险”。三是在廉洁上勇于自我革命。坚决防止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和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坚决防止放弃原则、清廉失守,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公信力和党的形象。主动邀请特约监察员、阳光监督员参与有关工作,更好发挥监督作用。坚持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坚决防治“骄兵悍将”。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保护、荣誉退休等制度,健全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干部的常态长效机制,持续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8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8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000084.3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000084.3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14967504.59元对比,增加2032579.75元,增长13.58%,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加,新增办公楼搬迁修缮项目资金,故全年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000084.34元,其中:本年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000084.3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4967504.59元对比,增加2032579.75元,增长13.58%,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加,增加办公楼搬迁修缮项目资金,故全年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000084.3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000084.34元,其中:基本支出15970084.34元,与上年13538601.06元对比,增加2431483.28元,增长17.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1030000.00元,与上年100000.00元对比增加930000.00元,增长930%,主要原因是增加公楼搬迁修缮项目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86754.0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9082.88元,卫生健康支出714089.78元,住房保障支出1130157.60元。

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12001441.50元,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69000.00元,2011150事业运行支出316312.58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36935.2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11315.68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0832.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48625.61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020.72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443.45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30157.6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8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0.7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9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控接待标准、接待次数等,努力降低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90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0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贯彻执行财政过“紧日子”、厉行节约的要求。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20000元,与上年483480元对比增加336520元,增长69.6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提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7819471.95元,其中,流动资产3522430.44元,固定资产4281441.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56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32691.3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0521.85元,无形资产减少2880.00元,流动资产减少2450333.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22200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31104454794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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