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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镇康县财政局  作者:  时间:2024-03-1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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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为正处级,其主要职责:

一是在镇康县行政辖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是领导或者主持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是召集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是讨论、决定镇康县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是根据镇康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镇康县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是监督镇康县人民政府、监察委、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是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八是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九是撤销镇康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免和决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决定撤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

十一是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数,任免人民陪审员;

十二是在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三是接受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

十四是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十五是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十六是完成县委和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内设机构8个,包括:县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也是推进“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关键之年。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镇康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年计划:召开1次人民代表大会、20次主任会议、7次常委会会议,组织开展13次调研、3次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1次工作评议、2项满意度测评、2期代表集中外出考察视察,1次乡(镇)人大工作推进会议,1次基层代表座谈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重点开展7个方面18项工作,认真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和县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一、切实增强政治统领能力

(一)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练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这项基本功,及时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的强大动力。

(二)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确定履职重点,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委请示报告,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

(三)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县委主要领导调研县人大常委会5方面工作指示要求的落实,依法有力有序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第二、着力提高依法监督质效

(四)抓实专题调研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口岸管理调研,围绕计划和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审计查处问题整改等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法院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等工作情况报告。听取耕地保护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城镇国有土地房屋不动产登记管理、户籍管理改革推进落实、医疗卫生、医疗保障等工作调研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五)抓实执法检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实施情况检查。跟踪监督“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情况,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六)抓实工作评议。落实好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办法,开展对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镇康县边境管理大队的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七)抓实专题询问。开展农村宅基地规范审批管理专题询问,推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事项取得实效。

(八)抓实跟踪监督问效。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跟踪监督,健全审议意见形成、交办、督办、评价等相衔接的“全流程”监督机制,实现“闭环”监督,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九)抓实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打造“镇康人大普法”品牌。推动南伞村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发挥好社情民意“直通车”作用。

(十)抓实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抓好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治统一、尊严、权威。

第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紧扣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通过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及时将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加大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维护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县委重大决策及决议决定得到全面有效贯彻落实。

第四、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十一)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严格落实任前法律考试、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制度,依法依规组织人事任免。

(十二)加强对选举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监督。把人事任命与任后监督结合起来,落实好县人大常委会履职报告和履职评价办法,听取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开展县教育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县统计局局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履职评价。

第五、强化代表履职能力建设

(十三)用好代表履职平台。发挥好县级“代表之家”、乡(镇)“代表工作站”、村(选区)“代表联络室”作用,推动人大代表进“家站室”开展活动常态化。运用好“云南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不断提升代表履职信息化水平。

(十四)推进代表高质量履职。督促指导“一府一委两院”同人大代表的密切联系,深化和拓展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职创造条件,畅通代表监督渠道。持续开展“人大代表在群众身边”活动为载体“代表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代表办实事,推进代表小组活动常态化、规范化,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司法监督实践,健全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检察听证等制度。组织代表集中外出视察考察,强化人大代表年度履职积分管理结果运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十五)抓实代表建议办理。落实会前沟通、领导领办、重点督办机制,开展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评议。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代表满意率和问题解决率。探索协同监督,建立完善代表建议与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第六、加强自身建设

(十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党章及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镇康实践”的相关部署要求,持续推动“两个革命”,落实好县委关于“当天见行动,克期必完成”和“定了的事情,就一定干成干好”的要求,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新时代人大工作队伍。

(十七)切实增强履职能力。坚持常委会专题讲座和集体学习制度,加强政策法律学习培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调查研究能力和审议意见质量,完善会议组织,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落实好机关党建促工作交流日暨党员干部月考评季考核制度。抓好人大宣传工作,讲好新时代人民民主故事。积极探索人大代表来访及机关信访工作结合措施,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镇康人大实践。

(十八)注重上下联动协调。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主动向上汇报对接工作。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联系,完善各专(工)委(室)与部门对口联系办法。加强乡镇人大规范化运行的联系指导,召开乡镇人大工作推进会,推进县乡两级人大工作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形成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合力。

认真筹备好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全面总结好2024年各项工作,精心谋划好2025年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 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另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4人,享受遗属生活补贴人员2人(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各1人)。

离退休人员 2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547217.9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503717.94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3500元。

与上年10936641.24元对比减少389423.30元,下降3.56%,主要原因:一是压缩财政供给侧结构调整减少人大业务费专项预算项目10万元,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二是人员变动(调入3人,调出3人,退休1人),在职人员减少1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三是单位资金预算比上年减少227837元,下降83.97%,减少部门财务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503717.97元,其中:本年收入10503717.97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03717.97元,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0665304.24元对比减少161586.27元,下降1.52%,主要原因:一是压缩财政供给侧结构调整减少人大业务费专项预算项目10万元,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二是人员变动(调入3人,调出3人,退休1人),在职人员减少1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47217.94元,与上年10936641.24元对比减少389423.30元,下降3.56%。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503717.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1586.30元,下降1.52%。其中:基本支出9493717.94元,与上年9555304.24元对比减少61586.30元,下降0.64%,主要原因财政供养人员减少(调入3人,调出3人,退休1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1053500.00元,与上年1381337.00元对比减少327837元,下降23.73%,主要原因:一是单位资金预算减少,减少项目支出:二是压缩财政供给侧结构调整减少人大业务费专项预算项目100000万元,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14257.40元,与上年8048939.91元对比减少134682.51元,下降1.67%。人大事务支出7914257.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4682.51元,下降1.6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其中:行政运行6722529.4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1728.00元,人大会议550000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410000.00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7274.32元,与上年1538935.88元对比减少21661.56元,下降1.41%。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497486.32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624385.2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定期原渠道待遇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3101.1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抚恤19788.00元,与上年18600.00元对比增加1188.00元,其中:死亡抚恤19788.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417360.38元,与上年419671.49元对比减少2311.11元,下降0.55%。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17360.3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87438.6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921.76元。

住房保障支出654825.84元,与上年657756.96元对比减少2931.12元,下降0.45%。其中:住房改革支出654825.84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654825.8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5755.00元,与上年222455.00元对比减少6700.00元,下降3.0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3300.00元,与上年90000.00元对比减少6700.00元,下降7.4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92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32455.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455.00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项目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010000.00元,单位资金43500.00元。其中,重点项目5个,预算安排项目10535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滚存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单位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已终止,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189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30.00元,下降1.96%,主要原因:一是在职财政供养人员减少(调入3人,调出3人,退休1人)减少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4909381.14元,其中,流动资产57927.44元,固定资产4851453.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3699.8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1230.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10100111

  
附件【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31103201826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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