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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公开


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  作者:镇康县住建局   时间:2022-03-0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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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并指导使用管理。

2、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贯彻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6、拟定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风景名胜区及风景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9、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及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的责任。

11、负责指导全县城乡规划及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研究制定全县城乡发展相关发展战略并负责实施;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工作的管理、并做好监督落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保护地段等)、风景名胜区的评定、规划审查报批及管理工作;做好县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专业规划的编制、调整、修编和实施。

12、负责人民防空相关工作。审批全县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县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对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制提出建议,制定和完善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定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提出全县城市群中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对新建重要经济目标提出防护原则和要求;组织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调辖区内邮电、军队通信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及时发放;负责全县城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完了的战备执勤工作,确保通信警报通畅;按规定组织城市防空警报试鸣工作,负责全县人民防空指挥自动化网络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含城市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按人民防空要求规划和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组织开展全县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按照有关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指导城市初级中学人民防空知识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13、承担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全县环境卫生的清扫及管理及其他公共设施的管理等。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人武部、县国防动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镇康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审批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城市和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人民防空股、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股);下属4个股级事业单位,(镇康县建筑工程预结算办公室、镇康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镇康县质量安全监督站、镇康县环境卫生工作站)。核定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18名,截至目前实有正式工作人员43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2人、事业编制人员18人、在职不占编制13人。分别是:

1.镇康县建筑工程预结算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

镇康县建筑工程预结算办公室为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股级。编制4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股级领导职数1名。

2.镇康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镇康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为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股级;事业编制2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股级领导职数1名。

3.镇康县质量安全监督站机构编制方案

镇康县质量安全监督站为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股级。事业编制5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股级领导职数1名。

4.镇康县环境卫生工作站机构编制方案

镇康县环境卫生工作站为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股级。事业编制7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项目建设加速新型城镇化进程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服务项目建设就是服务经济发展”的理念,坚持“找项目、制项目、报项目、干项目、用项目”并重,把项目工作贯穿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以源源不断的项目,全力推动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取得更大成效。2022年,计划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完善工程、2020-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镇康县4533工程、县城生活垃圾中转站等在建工程。同时,围绕镇康县沿边城镇带、南伞岸城一体化等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城市停车场及配套设施(二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城镇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设施、勐捧镇滨河景观带、军赛乡民族和谐发展城镇化及配套设施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力争当年开工建设。

2.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利用一切机会积极向上汇报,争取更多项目获得上级补助,同时牢牢把握政策导向,找准市场结合点,通过债券发行、信贷融资、撬动民间资本等方面有效拓宽项目资金来源渠道,为住房城乡建设提供更广泛的资金来源。

3.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水平。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扛紧扛实行业部门责任,提高履职尽责的素质、破解难题的勇气和本领,扎扎实实干好每一项工作,推动镇康住建人防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1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1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预算总额851.16万元相比增加760.4万元增加89.36%;原因是机构改革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站职责职权划入我局,环卫清扫费用及城市环境卫生维护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11.56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2.56万元(本级财力1192.5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1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总额851.16万元相比增加760.4万元增加89.36%;原因是机构改革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站职责职权划入我局,环卫清扫费用及城市环境卫生维护费用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11.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1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4.55万元,项目支出457.01万元。2021年预算支出851.16元,其中:基本支出332.92万元,项目支出518.24万元。本年与上年预算总额851.16万元相比增加760.4万元增加89.36%;原因是机构改革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站职责职权划入我局,环卫清扫费用及城市环境卫生维护费用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9万元,其中: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99万元,。较上年50.94万元减少10.95万元减少21.48%。

2.卫生健康支出27.75万元,其中: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10.87万元,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88万元。较上年33.99减少6.24万元减少18.36%。

3.城乡社区支出1543.82万元,其中:2120101款行政运行支出519.38万元,2120399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0.00万元,2120501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592.64万元;2121301城市公共设施支出20万元;2121302城市环境卫生支出55.00万元;212140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344.00万元;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8万元。较上年422.24万元增加1121.58万元增加265.63%。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54.55万元,项目支出457.01万元)。经济科目分录组,主要用于:

1.基本支出1154.55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1125.2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3.95万元,津贴补贴77.5万元,奖金30.22万元,绩效工资105.5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37.7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7.7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53万元。较上年308.26万元增加817.01万元增加265.04%。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9万元,其中:遗属生活补助2.79万元。较上年2.62万元增加0.17万元增加6.49%。

3)商品和服务支出26.49万元,其中:办公费3.00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差旅费4.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工会经费2.08万元,委托业务费0.5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9.78万元。较上年22.02万元增加4.47万元增加20.3%。

2.项目支出457.01万元,按经济分类为商品和服务支出83.01万元,其中:黑天鹅养护经费3.00万元、化粪池清掏经费5.00万元、环卫保洁车辆运行燃油及修理费50.00万元、环卫车辆保险经费20.01万元、下户育垃圾清运经费3.00万元、下水道清掏经费2.0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74.0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维护费344.00万元、市政亮化日常管护经费10万元、市政基础设施修护完善经费10万元、垃圾填埋场支出经费10万元。较上年518.24万元减少61.23万元减少11.81%。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局涉及编外人员13人工资列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五、县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15万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与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15万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4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共申报项目48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0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457.01万元。其中,重点项目0个,预算安排项目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63万元,与上年10.34万元对比增加3.29万元增加率为31.82%,变动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站职责职权划入我局,人员划入7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977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09.27万元,固定资产2564.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00.00万元,无形资产4.7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14667.4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88.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78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5569.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日

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3300111


附件: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20220301091043673.xlsx

  
附件【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2022030109104367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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