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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


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  作者: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时间:2022-03-0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30800000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职能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问题的法律法规,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确保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当好县委、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加强对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情况的综合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督促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指导、监督《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做好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协调有关发展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事宜;参与制定有关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特殊政策和措施,参与分配和管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专项扶持资金,做好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和协调经济发达地区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参与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和规划,管理全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和民族古籍整理工作,推广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广泛联系民族干部,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组织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到区内外考察学习和接待外地到我县的民族宗教参观、考察团(组);依法管理各宗教组织,对宗教组织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帮助各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各教特点开展工作,审批办理宗教团体需由行政机关协助处理各项宗教事务;指导各乡(镇)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加强同民族乡的联系;承办县委、政府和省民委、省宗教事务局、民族宗教委员会交办的其事项。因此,为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改善民族宗教工作条件,使镇康县的民族宗教工作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事务的需要,最终达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1981年5月23日,中共镇康县委批准成立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1995年10月13日,县级党政机构改革撤销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建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1年民宗局和统战部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15年调整为民宗局和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2019年5月合并,下设6个股室,分别是:

1.办公室

2.民族事务股

3.宗教事务股

4.文化教育股

5.无党派党外知识分子股

6.台侨事务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抓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努力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水平上有新提高。一是组织民族宗教领域干部群众,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任务,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找思路、找方法、找对策,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二是继续做好县城小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宗教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对县内宗教活动场所建立机制开展环境综合治理,认真做好安全等相关工作。三是深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强对民族文化抢救传承保护工作,积极申报民族文化项目,并认真组织实施。四是分析研判民族宗教领域方面重大突发事件预警,应急机制和处置预案,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宗教场所安全工作。

2.以抓加快示范县创建为载体,努力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上有新突破。积极推动全县民族工作创新发展,提升边疆民族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巩固已创建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单位,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创建指导,形成合力推动创建工作格局,确保2022年通过国家验收。

3.以抓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为突破,努力在建设好美丽家园上有新成效。全面完成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目标任务,到2025年把沿边一线的行政村(社区)建成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沿边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廊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村,边疆各族人民听党话、感党恩、永远跟党走。

4.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努力在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上有新成就。一是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民族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增强对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二是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五进”宣传教育,在少数民族村寨、交通沿线节点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宣传标识、示范创建和民族元素等方面的宣传标识,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发展的浓厚氛围。四是分析研判民族宗教领域方面重大突发事件预警,应急机制和处置预案,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4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9.6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275.79万元对比减少26.16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死亡2人,减少工资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49.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9.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9.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75.79万元对比减少26.16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死亡2人,减少工资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49.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4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63万元,与上年274.29万元对比减少28.66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死亡2人,减少工资收入;项目支出4万元,与上年1.5万元对比增加2.5万元,增长6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宗教工作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2301 - 民族事务行政运行114.93万元;

2012304 - 民族事务民族工作专项19.32万元;

2013401 - 统战事务行政运行58.66万元;

2013450 - 统战事务事业运行9.89万元;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15.93万元;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24万元;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11.8万元;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0.85万元。

五、县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因本部门办公经费逐年缩减,不计划购置固定资产,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8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3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168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5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4万元。其中,重点项目0个,预算安排项目资金0个,编制绩效指标0个。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36万元,与上年8.05万元对比增加0.31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会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26.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26万元,固定资产53.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30800111

附件2.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301034840543.xls

  
附件【附件2.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30103484054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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