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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


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  作者:镇康县水务局   时间:2022-03-0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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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康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镇康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以及其他水利规划。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水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河流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归口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9.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0.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1.承办镇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镇康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水务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 分别是:综合办公室、财务室、水资源股(水政法规股、镇康县节水用水办公室)、水土保持办公室(审批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水利水电股。是镇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按照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完成好水利各项工作,继续深入研究上级水利部门政策导向,准确把握资金动态,稳步推进在建工程建设和狠抓项目前期工作建设。

1、稳步推进帮东河水库、南伞河道治理项目、中山河至河外连通工程、“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轩干河勐捧老街子至勐堆大岔河段、南捧河班海至凤尾关岔段、勐堆河建设。

2.积极推进田头寨水库、茶山脚水库、绿水河水库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完成界河二期(红石头河、板桥河)、南伞水库出险加固项目项目竣工验收。

3.抓紧抓实水务常规工作(防汛抗旱、河长制、河道采砂、水土保持、水政执法、水资源管理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在职实有4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5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58.7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645.39万元对比增加13.33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新招录用工作人员,增加预算资金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58.72万元,其中:本年收658.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8.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645.39万元对比增加13.33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新招录用工作人员,增加财政预算收入。

  1.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58.7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 65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72万元,与上年641.39万元对比增加13.33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分析是因工作需要,新招录用工作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4.00万元,与上年4.00万元对比无增减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基本支出654.72万元,分别是: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33万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3.98万元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29.95万元2130101行政运行公用经费1.00万元,2130301行政运行208.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8.10万元、公用经费19.91万元),2130309 水利执法监督172.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13万元、公用经费9.60万元),2130317  水利技术推广165.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6.93万元、公用经费8.80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分别是:2130314防汛3.00万元,2130315抗旱1.00万元。

  2. 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13万元,较上年16.13万元)无增减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本年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50万元,较上年7.5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16人次本年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63万元,较上年8.63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3万元,较上年8.63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本年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预算支出:是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水务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0.21万元,与上年19.74万元对比同比增加0.47万元,增长2.38%,主要原因分析是:保障工作运转,增加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镇康县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88627.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301.61万元,固定资产43752.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8572.26万元,无形资产1.1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543.6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315.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35.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400233200111

 镇康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表20220301100147829.xlsx

  
附件【镇康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表2022030110014782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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