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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镇康县人社局  作者:镇康县人社局   时间:2022-02-2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400531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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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贯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项目征地社会保障措施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承担工伤调查、劳动能力鉴定材料上报等具体工作;负责贯彻特殊工种政策和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材料上报工作。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案件,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7.负责牵头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统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关于人事方面的有关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培训材料的审核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负责综合管理政府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人选;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方案,组织实施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转发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贯彻落实。

  11.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事业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干部人事档案。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简化办事环节和流程,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与镇康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由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镇康县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镇康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下属)机构共16个,其中,行政股室10个(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信息股、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农民工工作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参公事业机构3个(镇康县社会保险局为副科级机构、镇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镇康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事业机构3个(镇康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镇康县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镇康县人事考试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实稳就业,不断激发就业创业活力。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不断激发就业创业活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计划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700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5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00个;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30人,举办就业专场招聘会7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计划扶持“贷免扶补”扶持创业300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50人。计划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计划培训17000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特别行动新增转移就业18000人次,确保就业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2.抓实保民生,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扎牢民生保障网,积极会同税务部门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认真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持续做好社保扶贫各项工作,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2022年末,预计完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6283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达5800人,工伤保险参保达11466人,失业保险参保达7900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111000人。

  3.强人才支撑,不断优化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进一步完善机制,构建上下协调的人才工作格局;按上级要求,切实把招才引智、人才培养和发挥人才作用等人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全面抓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优化培训资源配置,计划完成职业技术培训5000人;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

  4.抓实促规范,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入推进深化机构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切实加强事业单位工资、退休管理。做好各类人事考试组织工作,确保人事考试安全有序进行。继续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不断健全完善防治“吃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

  5.抓实促和谐,不断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强化劳动用工规范管理,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并积极推进县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设。推进建立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分配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认真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禁止使用童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外籍入境人员就业务工”、在建工程项目“六制一金一表”等专项执法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企业欠薪预警监测和集中排查,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6.强基固本,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持续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为首要任务,持之以恒的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思想武装和实践指导,固牢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具体实施办法等规定;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持续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美丽家园建设、“八五”普法和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强化人事考试风险、基金监管风险、政策实施风险、信息系统安全风险、网络安全评估防范化解管理工作,着力建设平安人社;全力抓好窗口单位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升服务质量,着力推动“互联网+”政策措施,努力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全力推动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38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9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总收入1403.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3.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07.02万元,增幅为17.31%,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调入、新招录的工资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补助的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收入1403.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03.03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3.03万元(本级财力1403.0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07.02万元,增幅为17.31%,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调入、新招录的工资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补助的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总支出1403.0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0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7.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5.36万元,减幅为5.7%,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调出的工资以及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的预算减少;项目支出655.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92.39万元,增幅为80.47%,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调入、新招录的工资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补助的预算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2年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03.03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2080101-行政运行”635.87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45.3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3.6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23.4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7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代管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及遗属补助。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78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5.95%,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3.76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2.40%,主要用于支付行政编制人员的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1.87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0.8%,主要用于支付事业编制人员的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

  5.“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3.00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3.06%,主要用于支付2021-2022年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费。

  6.“2083001-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32.75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2.33%,主要用于支付代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7.“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80.00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5.70%,主要用于支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

  8.“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0.00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7.12%,主要用于职业年金启动运营前个人账户利息支出。

  9.“20800508-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400.00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28.50%,主要用于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虚账纪实补助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2年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03.03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基本支出747.28万元,占总支出的53.26%,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683.26万元(包括:“30101-基本工资”172.10万元、“30102-津贴补贴”211.99万元、“30103-奖金”95.71万元、 “30107-绩效工资”75.66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78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63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5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04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的工资及缴纳在职职工的单位部分保险金;“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8.34万元(包括:“30201-办公费”12.36万元、“30205-水费0.1万元、“30206-电费”1.0万元、“30207-邮电费”6.0万元、“30211-差旅费”1.0万元、“30213-维修(护)费”0.5万元、“30215-会议费”0.3万元、“30216-培训费”0.3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1.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万元、30228工会经费3.44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31.4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8万元(“30305-生活补助”4.9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临时人员公积金。

  2.项目支出655.75万元,占总支出的46.70%,其中:“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75万元(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43.00万元、“20830-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32.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213—农林水支出(21308—“普惠金融发展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补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2年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2年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2年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5.49万元,下降89.0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外出减少、市对县调研检查减少、县城内餐馆无法堂食,无法开展接待工作,以及单位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车辆利用率低,因此“三公”经费开支大幅下降。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历年来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较上年减少了6.46万元,下降86.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外出减少、市对县调研检查减少,加之县城内餐馆无法堂食,无法开展接待工作,预算国内公务接待9批人次(无外事接待人次),接待人次172人(无外事接待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9万元,较上年减少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万元,较上年减少3.9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3.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年久失修、车况有安全隐患,本单位公务用车多数向公车平台申请公务用车,因此单位车辆维护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共申报项目6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655.75万元。其中,重点项目0个,预算安排项目资金0.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2年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项目情况如下:

  (一)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

  项目绩效目标:财政部门按照预算金额足额拨付所需资金,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镇康县社会保险局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奖励金(2021年28.68万、2022年43.00万元)。

  (二)代缴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办公室关于做好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9年起,对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市级承担10%;县级承担90%)。县级财政应承担32.751万元,并按要求完成代缴数。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纪实补助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职业年金启动投资运营前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和投资收益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3号)、云人社通{2020}140号文件精神,职业年金记账部分的记账利率和实账积累部分的投资收益率均按5%计算。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给予保障,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跨统筹区调动人员的职业年金虚账部分进行记实。

  (四) 职业年金启动投资运营前个人账户计息补助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职业年金启动投资运营前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和投资收益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3号)、云人社通{2020}140号文件精神,职业年金记账部分的记账利率和实账积累部分的投资收益率均按5%计算。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给予保障

  (五)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补助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职业年金启动投资运营前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和投资收益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3号)、云人社通{2020}140号文件精神,职业年金记账部分的记账利率和实账积累部分的投资收益率均按5%计算。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给予保障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资金。

  (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依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2016)202号)》等文件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缓解就业压力,促进创业劳动就业,实现“大众就业,万众创业”,为符合政策条件的四类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以创业劳动就业解决就业困难群体的结构性矛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上年结转:指单位上一年度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滚存资金。

  4.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94万元,减幅为4%,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职人员减少,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908.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3.40万元,固定资产152.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06.63万元,无形资产5.8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1万元,其中出租资产66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8日

  监督索引号53092400531600111


 

  
附件【2022年预算公开表格2022030108313837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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